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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四节 穗木寨
费事,必须把沙子弄干净,否则吃进嘴里的感觉会很糟糕。

    现在的福全早就看不上猪肠炖汤。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给光平在美食方面好好上一课。谁让他既是穗木寨的头领,又是我的远房亲戚呢?

    “肠子最好别煮,加酱油炖出来很好吃。那个……你不知道什么是酱油吧?就是从黄豆里捏出来的汁水,放在罐子里存上一段时间,非常的香。”

    “瞧瞧你这煮是什么汤啊!肉没洗干净不说,连猪皮上的毛都没刮掉。你得做精细点儿,让女人把猪皮放在火上烤,火一燎毛就没了,多简单。”

    “还有你这汤里的猪头……唉,不说了,肯定没洗过,直接砍成两半就煮了,是不是这样?”

    光平听得满面懵懂,福全刚才的话有几句听不懂,但感觉很高上大,有种说不出的敬畏,现在回到自己熟悉的话题,连忙点头:“是啊,就是砍成两半,一直都是这么煮。”

    “所以说这汤不好喝啊!”福全一脸的痛心疾首:“猪鼻子掏过吗?里面全是鼻涕。猪耳朵里面这些黏糊糊黄兮兮的又是什么?还有猪脸,你看看,你看看……猪皮一层层堆起来,中间的部分连洗都没洗过,我用指甲就能抠出一大块。”

    缺乏食物的时候就不能挑挑拣拣,一头獠齿猪从杀死的那一刻就必须精确计算,包括体内的每一滴血都属于食物。按照北方蛮族,尤其是底层平民的观点,除了大肠必须清洗,其余的部位根本不要加工。最常见的办法就是用刀子在猪皮表面刮一道,力量还不能太重,按照老人的说法,刮猪毛的时候过于用力会把油脂刮掉,那样做非常可惜,会被一大堆人用手指头戳着骂“败家子”。

    穗木寨虽说是人口超过四千的大寨,头领光平在福全面前却是个小辈。这种复杂的血缘关系要上溯到福全的曾祖那一代人。其实这么多年下来,很多亲戚已经分散,就算是嫡亲的表兄弟之间也会变得疏远。福全是个老好人,虽说经营方面不怎么样,也没什么政治头脑,但他属于那种在大家庭环境下颇有人缘,口碑极好的类型。

    以前还是左所寨头领的时候,他就经常与周边其它寨子头领来往,这家送几百斤麦子,那家给上一些盐。东西不多,但人情往来不外乎如此,用福全的话来说:平时大伙儿把关系搞好,遇到困难才会互相帮助。所以尽管左所寨人少,附近村寨的头领都愿意跟他称兄道弟,来往密切。

    光平比福全小六岁,平时管福全叫“大哥”。当初福全带着左所寨投向磐石城,光平是又惊又怕,他觉得鹿族大王一定很暴怒,继而出兵。如果真是这样,在战场上遇到福全,光平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没想到福全竟然带着十几个护卫来了穗木寨。他口口声声“只是走走亲戚,看看老朋友”。话说到这个份上,光平也不好按照界限分明的敌我阵营把福全抓起来。他下令封闭寨门,把福全带进自己的私宅,还让媳妇从柴堆下面把上周猎到的獠齿猪拿出来,割肉煮汤,好好款待这位久已未见的亲戚兼老友。

    福全还是跟以前一样,笑呵呵的,自始至终没提过一句关于牛族人的话。

    他的笑容让人感觉很舒服,拿起筷子点了一下装在面前碗里的猪耳朵,问:“阿平,你这猪肉腌过吧?”

    “当然腌过,不然的话怎么可能留到现在?早就臭了!”光平没多想,张口回答。

    “已经臭了。”福全索性不吃了,直接把筷子插进猪耳朵,叹息着连连摇头:“你肯定是舍不得用盐,肉腌的不入味,也耐不住热。这汤端上来的时候我就觉得味道有点儿怪,不信你自己尝尝,真有一大股臭味。”

    这话没有乱说,光平自己也心知肚明。他讪讪地挤出一个笑脸:“福全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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