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第327章 第 11 章
了就摘一个尝尝,补充水分。

    走了大约三四个小时,便看到一群灰突突的野鸡在草丛中晃荡。

    可能是觉得鸡多势众,也可能是天生大胆,野鸡们见到方立安后并没有表现出慌张的神色,仍旧悠哉悠哉地散着步,时不时地低头啄一口,怡然自得。

    不过,这份宁静很快就被不速之客打破了,方立安在地上捡了块密度分布匀称且略有分量的石头,掂两下,试了试手感,然后瞄准长得最好的大公鸡的脑袋。

    石入鸡群,鸡飞狗跳,四散逃命。

    肥硕的大公鸡被方立安砸到脑袋,险险被压断脖子,虽然没有彻底晕过去,但显然伤的不轻,走起路来像个醉汉,晃晃悠悠,没几步便一头栽到地上,翅膀和爪子还扑腾着想站起来。

    方立安并不满足于一只大公鸡,长矛离手,冲着另一只公鸡飞奔而去,于是,野鸡群在一分钟内失去了两只雄性。

    他弯腰捡起被石头砸中的野鸡,手下微微用力,野鸡的脖子应声而断,彻底没了生息。

    接着,在旁边的新茉树上扯了一根韧劲十足的攀树藤藤条,绕着一双鸡脚打了个结,拎在手里。

    两只公鸡,中午一只,晚上一只。

    完美。

    初春时节,干柴茅草随处可见。方立安带着两只鸡退回先前路过的空地,那里没什么危险。

    钻木取火,徒手褪鸡毛。

    方立安做了个石刀,把公鸡开膛破肚,取出鸡心、鸡肝、鸡肾,直接放在火堆上烤,烤熟后,吹一吹吃掉。

    丁大点儿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脖子以上部分、胃、肠道连着鸡屁股一起割了,把剩下的鸡身穿在树枝上囫囵烤了。

    吃的还算痛快。

    吃饱喝足,方立安决定做一个能携带木炭的工具,把炭火带在身上。

    丛林里天黑的早,到了夜间,不仅温度低,空气中的湿度也大,钻木取火的失败率很高。现在把火种保存下来,随身携带,以后用起来也方便。

    他用石刀砍下一截小树,贴着树皮把中间的部分挖去,做成像竹筒一样的中空,用来装火,防止烫到手。

    然后在附近找了许多动物的粪便,有松鼠的、甘蔗鼠的、鹿的、羊的、猴子的纤维很多,这种消化彻底的草或植物非常适合保存余烬。只要限制氧气量,余烬在这样的介质中就只会闷着,不会点燃,能携带好几个小时。

    外层包着粗糙的多纤维粪便,中间再包很细的老鼠粪便,正中心放余烬或者木炭,最后用树皮包裹,限制氧气接触。简易的储火装置就这么成了,当然,得时不时地看着,防止火大了或者灭了。

    方立安把鸡绑在长矛柄端,像挑夫一样挑在肩上,左手持火,继续前进。

    路上,他发现了一种南丛林没有的植物。作为它的发现者,方立安给它起名叫五春花树,因为它春天开花,每朵花的花瓣数都为五。

    五春花树的花香比较独特,是一种并不香、甚至有点臭的气味。如果不是介意这种臭味一直绑定自己,方立安其实更愿意叫它臭花树。五春花树求放过,哭唧唧jg

    临近黄昏,鸟儿归巢时,方立安吃掉另一只野鸡后,开始找适合过夜的地方。

    由于到目前为止,没找到山、洞穴和荆棘,他只能选择在大树上栖息,还必须是那种没有鸟巢也没有蜂窝的大树。

    他在树底下较为空旷的地方点了火堆,捡了石头圈起来,以防火势蔓延开,引发火灾。

    夜间的树林极为安静,周围除了木柴燃烧发出的噼里啪啦声,没有其他任何声音,让方立安产

-->>(第2/3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