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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幻梦
得m国是人间天堂,m国国民都是天选之民,一直都以加入m国国籍为荣,可是在这一点上母亲和舅舅的分歧却是无比巨大。而且,m国国籍也不想加入都可以加入的,舅父甚至都没能拿到绿卡。

    董蝎和维尔文的关系,一直都很微妙。他一直都看得出,维尔文对自己始终有种若有若无的隔离感。维尔文这个人表面上很理智,但实际上他无时无刻不表现出自己强烈的优越感。嘴上总是十句话不离开《圣经》,但他不过是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语句罢了。

    放学的时候,维尔文终于发现了董蝎嘴角的伤痕。

    “你怎么了?”

    “和人打架的。”董蝎索性也就直说了:“一个长雀斑的男生,好像是叫凯伦·李。”

    “他啊?学生会的人。”

    “学校的人,都很讨厌我吧?”

    “你是那么觉得的吗?”

    董蝎抿了抿嘴唇,问道:“为什么?”

    “你认为呢?”维尔文依旧淡淡地看着董蝎,“若要获得他人尊重,就应当用自己实力来证明。”

    这句话,说得似乎很有道理,但完全是含沙射影在讥讽着董蝎。

    “你对那些恶魔使者太过同情悲悯的事情,我也就不说了。”维尔文接着缓缓道:“然而你根本没有能力协助我。你觉得自己,是否有给戈米尼克的姓氏抹黑?”

    事实上,比起学校,董蝎在戈米尼克家族内部,感受到的歧视更严重。

    园丁,女佣,司机,秘书,私人医生……每个人看着自己的眼神,都充满嘲讽和不屑。在他们看来,戈米尼克是一个无比神圣的姓氏,然而自己完全是德不配位,才成为这个家族的养子。

    “你从来办不好任何事情。我从来没指望你协助我,但至少你也不能一直拖我后退,斯科彼恩。多少次……你给我们家族蒙羞?”

    董蝎看着眼前维尔文的居高临下,这一刻,他是真的知道,他在这个家族根本没有容身之地。只是,父母去世后,他根本也没有了其他可以去的地方。舅舅也不知道在做什么,从未联系过他。对于还在读高中的董蝎而言,如果离开戈米尼克家,他能去哪里?ny的贫民窟有多可怕,他是知道的,过去他曾经亲眼看得到brooklyn的流浪汉前一天还好好的,第二天就被人当成打死在那。在一个人人可以合法配枪,一个警察甚至没有救助国民义务的地方,一个穷人时刻都在和死神共舞。更别说他还是一个z国人。

    这种时候,唯一可以带给他安慰的……

    只有伊莎贝拉。

    “我知道了,我不会让家族蒙羞的……”

    他从来也只能那么对维尔文说。

    过去,在米德莱神父还活着的时候,他才敢去教堂的告解室内,对神父肆无忌惮地说维尔文的坏话,因为他知道神父是有信徒告解的保密义务的,别说是这点事情,哪怕是杀人犯找神父告解,神父也不能泄露。

    但神父也已经死了。

    每当回到家,面对伊莎贝拉的时候,董蝎才能感觉到自己的人生没那么糟糕。

    伊莎贝拉是自己亲自带到这个世界上的生命,虽然这其中大部分是维尔文的功劳。而从小一起长大,无论维尔文怎么看不上董蝎,伊莎贝拉永远对他很温柔。

    回到家中后,他很快就去找了伊莎贝拉。这个时候,她应该是在钢琴室。

    如今的伊莎贝拉,已经拥有了倾国倾城的美貌,而他也看得出,伊莎贝拉倾心于维尔文。但是,不到最后关头,他依旧不愿意轻易放弃。

    他总感觉,他应该还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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