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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我的原始人》正文 第三百九十四章 苦难
  仓盘兴奋地在附近穿梭着,随手从树上的鸟群中抓了一只羽毛美丽的鸟,喜悦大喊:“这里比我们原来的地方还要好!这下食物不用发愁了!”

    “是啊!我喜欢这里!”

    所有人迫不及待地探索这片森林,迫不及待地规划新家园,甚至迫不及待地和其它部落商议该怎么划分各自的领地。

    但是这喜悦没能维持多久。

    很快他们发现,这里其实是一个大部落的领地,这个大部落叫天芒部落,欢迎这群食草恐龙,却不欢迎他们,要把他们驱赶走。

    “离开这里,否则我们只能把你们全都杀了!”

    天芒部落的酋长提着一把大砍刀,冷冷地看着他们,属于六级战士的强大气息全面释放。而在他旁边,是拄着骨杖,身形枯瘦却目含着精芒的天芒大巫。

    身后几千名身强体壮的天芒战士手持长矛骨刀,各个气息剽悍,眼神嗜血。

    涂山等三十几个部落的人自然不愿意放弃。

    树人族大巫站出来和他们商量,恳切道:“朋友们,这片森林这么宽阔,而我们只需一片小小的地方安居,不会争夺你们的地盘打扰到你们。再说,我们并不弱小,一旦打起来,你们也会死伤惨重。”

    天芒酋长寸步不让:“那就打一下试试!”

    天芒部落的实力比他们所有部落加起来还要强上一些,偏偏他们经过长途跋涉,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是极差,如果打起来根本没有把握。

    树人族大巫见他们态度这么强硬,万般无奈,考虑再三,只能放弃了这里。

    疲惫的队伍怀着沮丧和痛苦,在天芒部落人的盯视下,慢慢离开。

    这下没有梁龙载着他们了,所有人都只能靠自己。

    扛着包裹,他们走出森林,来到了一片漫无边际的蕨叶林。

    这片蕨叶林里瘴气严重,十米外见不到东西,里面全是巨虫毒虫和腐烂的尸体,又没有什么可供打猎的生物,也不是适合他们居住的地方,他们只能继续向前。

    在这片充满瘴气的蕨叶林中穿行的时候,身体差一些的人被瘴气侵蚀,彻底倒了下去,被队伍抛弃,最终化为了这片蕨叶林的肥料。

    就这么走啊走啊,很多没有皮靴的人扛不住了。

    他们的脚底被磨破,血淋淋的惨不忍睹,每走一步都是刺骨的疼痛。就连战兽们的蹄子也被磨的厉害,大多变得血肉模糊。

    瘴气缥缈。

    空气闷热的蕨叶林中。

    回鹘和鹘酋长等十几名鹘部落人脱离了队伍,坐在充满腐殖质的泥土上,把厚厚的兽皮撕成两块,一圈一圈地裹住自己的脚,再用细草绳在脚踝处把兽皮牢牢绑住。

    回鹘绑好脚后立刻站了起来。

    这地方太多毒虫,蓬松的黑色潮土里到处是钻来钻去的小虫子。

    他低头看着被厚厚脏兽皮裹住的双脚,脸上满是苦笑:“……我这双脚恐怕要废了。”

    用兽皮裹脚原本就容易生脚藓,还容易烂脚,更别说他现在的双脚脚底被磨得破了皮,鲜血淋漓的。

    在他的旁边,鹘酋长笨拙地裹完兽皮,抹了把额头的汗,道:“没办法,总比现在走不了路的好,谁叫我们没皮靴。”

    这里太闷热,他脸上全都是细汗,和泥渍混在一起,一抹之后好不狼狈。

    他等了会儿,见族人们裹的差不多了,连忙催促:“走吧,我们快跟上队伍。”

    为了裹兽皮他们已经掉到队伍末尾了。这里瘴气严重,能见度极低,就是鹘鸟也会迷路,要是找不到队伍那就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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