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好自己的羽毛。公鸡的冠翎渐渐变长,焕发出幽绿、浅金的光芒,模样也从一只毫不出奇的鸡变成了难得一见的孔雀。
月光揉碎了散落在溪间,化为人身的孔宣撩起长发,挽了个结,从怀中摸出功过格。
他沉吟片刻,把最后三个字划去,另起一行又写道:
……
徒歌不烦了。
那只偷来的公鸡就跟三九寒天的小棉袄似的,怎么窝心贴肺都不为过。热的时候扑腾着翅膀给他扇风,冷了就缩成一团团在他身边,鸡翅膀底下羽毛浓密,爪子一搭上,暖得心都化了。
后来,他把跟着自己的黄鼠狼打发得远远的,自己镇日窝在山上,日日琢磨着怎么给公鸡进补。
再后来,他因急事出门,回来的时候发现那只鸡不见了。
孔宣悠哉悠哉地坐在他的躺椅上,手里还摊着一本簿子。
徒歌问他鸡哪儿去了。
他说送走了。
直到徒歌和一只老妖怪动身,两败俱伤,被迫陷入沉睡数百年,他还惦记着这件事。
他暗自喜欢了几千年的孔雀,不仅对着别人开屏,还偷走了他的鸡。是可忍孰不可忍。
孔宣的那本功过格上,往后的字句都如出一辙,不起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