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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巴耶塞特二世
    新军是奥斯曼帝国最精锐的军队,或者应该说是当下欧亚大陆上最精锐的军队。

    好几个开创性的世界第一让这支军队成为了从创立以来就拥有着世界上最先进军队称号的楷模,即便是做为敌人的欧洲人也在后来一直在模仿这支军队的很多特点,不过在很长时间里,却只能是一直在模仿,从来未超越。

    高高的白色平角帽,红色的上衣与斜披在外面的黑色短氅,挂着弯刀的绿色腰巾和黑色长裤,以及一双到脚踝的包头靴。

    这就是苏丹最精锐的新军的打扮,统一而又醒目,特别是如果是整支军队,那么在很远的地方看去就会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和视觉冲击。

    与这时候的欧洲的军队不同,奥斯曼新军从一开始似乎就是以打破各种常规为目的而组建的。

    当很多国家和将领还在为冷热兵器孰优孰劣争论不休的时候,奥斯曼新军已经组建起了世界上最早的全建制火器部队。

    也是这支军队,在经过长期与欧洲人的较量后首先意识到了火炮的巨大威力,随后世界上最早的独立火炮团就此诞生。

    而与那些强大的武装相比,世界上的第一个成建制的战地后勤体系的建立似乎就显得不是那么显眼了,特别是对除了新军之外的其他奥斯曼军队来说,新军那种把精锐部队专门用来承担辎重运输任务的行为,纯粹就是在浪费资源。

    一个新军的白色平角帽的楔形帽徽直直的向天插着一束艳丽的野雉翎,随着他的脑袋动来动去的,那束野雉翎也跟着来回抖动,远远看上去十分醒目。

    这是个新军低级军官,相同的军服让他们与士兵唯一的区别就是帽徽上那醒目的野雉翎,这束野雉翎的作用除了能让别人辨别出他与士兵不同的身份,还有就是在战斗中让他的手下远远的就能看到他的位置,跟上他的脚步。

    奥斯曼新军是骄傲的,虽然在在名义上他们是苏丹的奴隶,但是这个身份给他们带来的并非耻辱而是荣誉,特别是在征服了东罗马帝国之后,新军已经成为了荣耀的代名词。

    一骑快马在雨后泥泞松软的道路上奔跑着,马蹄过处溅起片片泥浆。

    春天已经来了,虽然下雨的时候显得很冷,但是那种即便是在潮湿的空气中也掩盖不住的温暖还是在不停的告诉人们,年的春风已经吹到了欧罗巴大陆的南方。

    马蹄翻起的泥点溅在行军的士兵身上,但是却没有人显出不满,因为士兵们都注意到了骑在马上的人肩膀上披着的一张色彩斑斓豹皮。

    这是苏丹的亲使,肩披豹皮就如同苏丹的威严笼罩在身,而一旦这种亲使出现,也往往意味着将会发生大事。

    看着苏丹亲使纵马的远去,走在队伍前的军官不由拿起斜挂在身侧的长耳号放在唇边,鼓起腮帮儿用力吹响,一时间加快的密集脚步踩在泥泞道路上发出的“噼里啪啦”的声响响成了一片。

    巴耶塞特二世坐在四角耸立着马尾旌旗的御车上,透过一层层厚厚的帷幔看着外面沿着道路向两边绵延不绝望不到头的军队。

    御车微微晃动,放在车里桌上的纸笔也跟着晃来晃去,巴耶塞特不禁微微皱起了眉梢。

    从希腊出发,先是向东沿着距亚得里亚海只有一座迪纳拉山相隔的道路向北,在进入波斯尼亚后转而进入克罗地亚,再转向东方向布加勒斯特进军,如果仔细看看这条行军路线就会让人惊讶的发现,奥斯曼人完全是走了一条大弯路。

    或者干脆说是沿着整个巴尔干绕了个大圈。

    与当初穆罕默德二世经保加利亚直接向北威胁布加勒斯特不同,巴耶塞特二世这一次却是选择了一条不但与他父亲的方向截然不同,甚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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