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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朱包子铺的老板本名就叫朱包子,因为他娘生他的时候一连吃了十几个包子,加上是家里的长子,家里觉得包子代表有吃,便给他取了这个名字,而他嘴巴不但挑,为人也一般般,说白了就是势利眼。而除了那两家大酒楼的菜能够被他称赞这还是第一次赞小餐馆的菜。

    而且他那陶醉的表情,使得众人心痒痒,都伸长脖子朝着后堂看去,越看越觉得这肚子越饿,也就越想吃东西。

    若初将碗筷摆好,看着朱包子几乎将头颅埋进了盘子里,差点笑出声来,而一旁的友人却是将筷子伸在半空尴尬不已,他们才尝一口呢,这味道都未品够,而当朱包子从盘子里抬头,这一盘鱼就只剩下骨头了,连浓汁也被舔的干干净净。

    “好吃,简直太好吃了,几年都没曾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了。”

    朱大包意犹未尽的舔着嘴角,满足的摸了摸肚子,没有丝毫愧疚感,而且这速度也是没谁了,还能准确的不被鱼刺卡到,同桌的三个友人无奈的将筷子放在了桌上,大眼瞪小眼,却在这样的场合也不好计较,毕竟都是做生意之人,要是为了一道菜而计较反而觉得这度量小了。

    能够被朱大包这般留恋并且满足感叹的一道菜绝对能够称精品之中的精品了,众人亦是兴致勃勃的坐回了自己的位置,拿着筷子敲碗等。

    厨房,明明才开春,韩雨竹却忙的满头大汗,连棉衣都脱了,身上除了一件单衣之外就是一条自己缝制的围裙了,若初忙完外面便进厨房帮忙,而在厨房,他唯一能帮的也就只有洗菜和烧火了。

    “六号桌,宜州血鸭。”

    若初刚往灶里加了把柴,韩雨竹便一道菜已经装盘,瞅了眼菜单便对着若初说道。

    这宜州血鸭其实是韩雨竹随意想的,反正越是接近现实越好,而且这就是宜州城,简单好记,主要是还会让人留恋,因为可以是家的特色又或者是味道。

    若初诶了一声,顺手在衣服上面擦了擦,端着菜便出去了。

    “客官,宜州血鸭来了。”

    有了桌号,若初做起事来一点都不含糊,笑着将菜上桌,然后拿了一个竹筒放在桌上。

    说起来这饭也是很奇特的,因为是竹筒饭,而且这饭也是另收钱的, 但是并不贵,一文钱一竹筒。这饭是用之前蒸饺子的蒸锅蒸出来的,除了洗米之时有些麻烦,其他还挺方便的,而且根本就不用这么看着,只需上菜之时每个桌子上拿一竹筒即可。

    要是加饭的话若初就会在这桌点的菜单上写一个加一,算起账来一目了然。而且这菜单上也是明码标价的,客人一点也不需要担心这价钱会被算错。

    “这是真的好吃啊。”

    血鸭的做饭韩雨竹融合了现代的元素进去,这个时代她不知道是否会有这道菜,味道如何她也没有尝过,但是这做饭她却是反着来的,一般血鸭都是将一切炒好后家水煮开,而她却是将鸭肉焖炒熟透之后再加姜蒜和料酒等调料,这样的话调料不但入味又不会窜味太过。

    所以,客人在吃的时候绝对会是另外一种感觉。

    像第一桌一样,一道菜只是眨眼的功夫就被清扫而光,不过这次却是几个人一起吃的,而不是一个人独吞,想起这个,朱包子同桌的那几个有人现在还鼓着眼珠子。

    接下来,韩雨竹加快了速度,不再是一锅只出一盘菜,而是一锅出两到三盘,因为吃柴禾,这速度特别的快,加上另外一小灶上的梅菜扣肉也已蒸好,若初几乎连添柴的时间都没有,进进出出就这么送着菜。

    韩雨竹不但要将这菜炒好,还要将这每一桌的账算好,然后若初就在菜单上写好银子数目直接给客人看,并且还是打七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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