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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大闹地府


    但是,他每次遇到雪沙,就极尽温柔,想诱骗她的好感。害得花溪烈经常要提心吊胆,生怕哪一天,她唯一的朋友进了他的肚子。

    她几次想把他杀掉,若不是雪沙胆小,求她别惹祸,这事儿早干成了!

    后来,不知什么缘故,这家伙消失了好长时间。花溪烈几乎已忘了他的存在,没想到,他竟是跑这儿当了个阎君!

    这是不是叫自投罗网?此处离了天庭十万八千里,她正好趁雪沙不知,把他偷偷地杀掉。

    如此一想,花溪烈恶向胆边生:姓金的,今天,本尊就让你彻底消失!

    金玹似是看透了她的想法,不慌不忙地说,“妖精,别打坏主意。你入世以来,可造了不少孽呢,妖术迷人心智不说,还害死了四条人命!啊,不,是五条!若是今日害了我,自会有人将此事捅上天庭,到时候,连你的好姐妹,也难逃天罚!”

    花溪烈目光一闪,“你胆敢诬陷我?何来的五条人命!”明明只有两条!

    金玹悠然一笑,“你害死了林家的小姐,和她的丫鬟。船上的一个厨子,也被你吓得跳江,溺水而亡。这命债,你不背谁背?林振凯气急攻心,他的死,也该你负责吧?还有,朝赈司的老大人,听说林振凯死了,昨晚也因愧疚,悬梁自尽。归根溯源,也是你造的孽!”

    花溪烈怒极反笑,“看来,你想致我于死地的决心,一点不亚于我呢!”

    金玹说,“不敢。本君可没想让你死,只是,既然这些把柄落在本君手里,帮本君达成一些小小的愿望,应该不难吧?”

    花溪烈强横地说,“我不接受任何要挟!你以为拿几条人命就能挟制于我,简直是蠢到家了。”

    她是个宁折不弯的脾气,一旦被激怒了,绝对是不死不休,当下,把她那独步三界的花丝一甩,招呼不打便向金玹攻去。

    金玹感到致命的杀气刺过来,连忙“嗖”的飘出十丈之外,气急骂道,“该死的妖精,你会不会谈交易?”

    花溪烈冷笑一声,这种被人一打就狼狈的死样子,她最看不起了。充满鄙视地说,“你敢跟我谈交易,是活腻了。姓金的,受死吧。”

    说着,上百根花丝里,弹出了一道道妖力。如同万箭齐飞,向金玹射去。

    金玹以鬼仙之力相抗,立刻灵府震荡,不堪重压。连忙平地拔高!斗篷鼓荡间,一道降魔除妖的咒力,如巨大的浪头直扑而下!

    金光刺亮了阴司的上空。被光照耀的厉鬼罪魂,无不惨叫着冒起青烟!连鬼差们,也伏地不敢抬头。瑟瑟发抖不止!

    花溪烈冷哼道,“雕虫小技,丢人现眼!”

    她最喜爱吃的,便是仙家们搞出的降妖除魔的咒力、仙元、真火......吞食起来,干爽馥郁,又能极大提高自身的战力,一有这种东西,她欢迎还来不及!岂会惧怕?!

    那道咒力打下来,她毫不犹豫用花丝裹住,吸了个一干二净!

    金玹见她毫发无损,不禁面色一变,手中捏诀,念念有词,咒语排山倒海般念了出来。

    殊不知,这更中妖精下怀!

    她真是天地之中最奇葩的一只妖啊!所有咒力照单全收,无差别转化成她的妖力!数万年来,她就是这样越变越强的!强大到连她自己,也无法衡量了。

    金玹虽有千年修为,哪里是她的对手?

    他后悔不迭,恨自己异想天开,居然跟一只残暴的大妖谈条件,不过几个眨眼的功夫,已是仙力不支。黑金斗篷,竟已破烂不堪。

    要知道,这斗篷是阎君的专属法器,乃驱避三界妖魔的至宝。居然被这妖精,当成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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