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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贼总是要做些贼该做的事的


    那一眼,让术虎女记下了他的眼睛。

    那是一双右眼下有一颗痣的眼睛,这点到现在术虎女依旧还记得。

    因为那次之后,她主动回主家领了两百鞭,用来让自己记住这件事。

    她的身上多了十几条疤痕,但她也再没有失败过。

    而且她保证,当她再遇到那个人的时候,她会杀了他,以此来洗去主家蒙受的羞辱。

    唐人的江湖吗?

    术虎女看了一眼自己的前路,带着一些默然的神色,独自向前走去。

    脖颈间隐约的露着几条疤痕,带着几分狰狞。

    她会完成己命的,她保证。

    ······

    洛阳。

    此时的李驷是正在为自己的盘缠发愁,又在江湖上闲逛了一段时间后,他身上的钱财是差不多快用光了。

    再这样下去,要不了三天,他就要连馒头都吃不起了。

    哎,怎么办呢。

    路边的一间小茶馆里,李驷支着自己的脖子,看着路上的人来人往,叹了口气。

    怎么说呢,像他这样为钱财苦恼的江湖人不在少数,但像他这样为钱财苦恼的成名高手却是少之又少。

    他也算是活成了一个江湖另类的了。

    要不,李驷想着,认真地横过了眼睛,将手放在了自己身后的长剑上。

    把这剑当了吧。

    藏剑谷的剑,少说也能卖一千两金子,这要是卖出去,就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一想到有了一千两金子之后,自己四处花天酒地的模样,李驷的眼睛就几乎变成了铜钱的颜色。

    但是随后他又闭上了眼睛,猛地摇了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行不行不行,这要是被独孤不复知道了,他会杀了我的。

    尚存的一点求生欲让李驷止住了这个危险的想法。

    拿起桌上的清茶喝了一口,让自己被金子迷惑了的头脑强行冷静了下来。

    李驷又摸了摸自己的腰间,似乎是还想从那空空的腰带里再摸出几个铜板来。

    但他摸了半天,最后也只是从那里面摸出了一枚玉佩。

    那个写着盗字的玉佩。

    也许有人会问,李驷为什么总是带着这块玉佩呢,这不是和自己告诉别人自己是一个贼一样吗?

    事实上李驷也不想这样,不过这枚玉佩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场合证明他的身份,让他做事方便一些。

    相比于认脸,江湖人更擅长认物件。

    无论是黑市还是贼窝,这枚玉佩都能让他少些麻烦,所以他才会总是带着。

    茶水前,李驷拿着这枚玉佩看了半响,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该是有了什么决定。

    实在不行的话,大不了再做些本家的行当便是。

    他如此想道。

    无非就是麻烦一些,又要上房揭瓦,溜门撬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