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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南灵孔雀!”雷默说道。

    亚群,应该说是亚群的兽父和雌父并不是岚部落的人,机缘巧合来到了岚部落,并选择定居了下来。他的兽父的异常罕见的南灵孔雀兽人,岚部落的人包括见多识广的卡尔也没有见过这种兽人。

    南灵孔雀是一种极其美丽而由极其强大的动物,雷默还比较小的时候见过亚群兽父的兽形,有着狭长的极其华丽的紫色和青绿色组成的尾羽,很长很长,伸展开来就几乎能占到身体的一半左右。

    他还有岚部落兽人几乎都没有的翅膀,翅膀与尾羽相接的地方颜色相近,也是紫色和青绿色,而外边的部分则是鲜嫩的粉红色。静静站在那里的时候,族人大都惊叹于他的外表,不过也有少部分人提出,这般华丽的外形,还得拖着那么沉的尾巴,他能打到猎物吗?

    虽然大家稍微多想一点,就能想到,一个兽人带着一个雌性外出游猎一年多都没有丝毫问题,这个兽人的打猎能力就不用质疑。但是他们下意识的就想,这般漂亮的兽形,美则美矣,定是不利于打猎的。

    后来的时间就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亚群的兽父展现了他极其强大的实力,他那华丽的翅膀飞起来的速度超越了大部分的野兽,掩藏在下面的是一双锐利的双爪,他能轻而易举地在草原上捕捉到一奔跑出名的小角羚羊,甚至他能躲在高大的树上,等待猎物出现,然后俯冲下来,将猎物抓住。

    当天的时候,亚群的父亲就展现出了他强大的实力,一个人打到的猎物几乎是三个兽人的分量了,而且仿佛仍有余力,当天就震撼了整个部落的族人。

    毛兔就被雷默牵着,出神地听着亚群他兽父的故事,南灵孔雀在他们那个时代早已经没有了,因为他们除了美丽的外表,强大的实力以外,还特别喜欢“作死”,毛兔也是从历史书上知道的,这种兽人年纪轻轻就喜欢外出探险,然后一走就很多都是一辈子。

    部落里强大的兽人都带着伴侣走,找不到伴侣的都一个人走,走的走的就走光了。额,当时毛兔就不理解这种兽人,好好待在自己的部落不好吗?可劲儿乱跑做什么,把自己给作死了吧。

    果然,说道后面,亚群的兽父雌父在岚部落也就生活了不到二十年,第十年的时候生下了他们的幼崽亚群,而将亚群稍稍养大一下,就把他放到岚部落不管两人自己走了。

    “遇上这样的兽父,亚群真是倒霉透了。”毛兔在旁边也不瞌睡了,愤愤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还好啊,亚速走的时候,亚群已经十岁了,再有两年就可以自己打猎了,而且亚速说他们南灵孔雀兽人十岁就可以自己独立打猎了。”在他看来,亚速做的并没有太大问题,幼崽长到足够独立生活的时候,兽人自然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毛兔对这种想法嗤之以鼻,再怎么说十岁也太小了,即便能独自打猎,那也可能饥一顿饱一顿的,若是他的幼崽,定是不舍得这般的。

    “况且,亚速走的时候就拜托好友对亚群照顾,而且没多长时间,亚群就被祭祀卡尔收作了徒弟,享受部落的优先补助的。”雷默解释道,觉得亚速还是尽到了一个兽父的责任了。

    毛兔撇撇嘴,转而问道:“那你见过亚群的兽形吗?是不是也特别漂亮?”

    雷默看着毛兔亮晶晶的眼睛里闪着好奇,对于毛兔对其他的兽人如此感兴趣,颇觉得有些吃味儿,好不容易才压下奇怪的感觉回忆道:“嗯,很漂亮。”

    然后就完了,毛兔一直看着他,等着下文,没想到就三个字。最后忍不住还问了问:“就很漂亮?”

    “对呀,和他兽父差不多。”雷默想着,还好现在亚群只是打猎的时候才会变成兽形,不然毛兔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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