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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3章 我求的不是章推
全记得好像是有血有肉的野兽,这些灵神会保护主人,强大的灵神战斗力非常强大,和主人是两位一体的。

    主人如果死亡,灵神会一起死,反之也是一样,如果灵神**,主人也会立马嗝屁。

    孙全越想越觉得乐超这个《斗神》的创意,和《黄金罗盘》的灵神非常像。

    仅有的区别,仅仅在于灵神天生就能战斗。

    而乐超写的斗神,却需要为出生时的伴灵找一个形体一样的飞禽走兽夺舍。

    原来这家伙这次没再扒其它小说的大纲,开始扒欧美大片的创意了?

    孙全心下有点感慨。

    没有鄙视。

    真的没有鄙视。

    因为遍观网文的诞生与进化史,你会发现网文的多数创意都是从影视作品里扒来的,包括一些人设和剧情。

    早期写网文的很多大神都是用这种方式赚了个盆满钵溢。

    不仅如此,对于新生的网文来说,天底下任何创意都是可以扒的。

    比如写奇幻的作者,就喜欢扒《魔兽》的设定,写游戏类的作者,就喜欢扒《传奇》等游戏的设定,喜欢写仙侠的,扒完《西游记》、再扒《封神榜》、扒完《封神榜》、再扒《山海经》等等。

    这样的作者一般都是没人鄙视的。

    因为大家扒的只是创意,了不起再扒一点设定,而版权法,一般是保护表达方式,而不保护创意。

    简单说就是照搬别人的文字或者剧情,不行!借鉴别人的创意,一般都是ok的。

    比如穿越、重生这样的创意,第一个写穿越、重生的作者,能告得了后面千千万万写穿越、重生的作者吗?

    不能!

    所以,孙全就算终于认出斗神的创意大概率是借鉴的《黄金罗盘》,他心里还是佩服乐超。

    因为他目前看的几章正文,在剧情上,和《黄金罗盘》是完全不同的。

    孙全来了兴趣,继续往下看《斗神》的故事。

    大概半个小时后,文档里的章节看完了。

    总共就24章。

    看完之后,孙全眯着眼睛,皱着眉头,没有立即喊乐超过来说他的意见。

    其实当初他第一看《黄金罗盘》的时候,他也想过写一个和《黄金罗盘》类似的故事。

    他也认为《黄金罗盘》里的灵神设定很惊艳。

    而那部电影扑了,很多人都没听说过那部电影,如果借鉴灵神的设定,一定能给很多读者新奇感。

    而新奇感,对一本网文来说有多重要,孙全心里很清楚。

    但考虑好几天,他还是打消了那个念头。

    原因有好几个。

    比如:《黄金罗盘》都扑了,那个灵神的设定真的足够惊艳吗?读者真的爱看吗?

    比如:一本打斗类的作品,大家最想看的还是主角自己亲自下场和敌人交手,而灵神的设定呢?根据灵神的设定,一个人想揍另一个人,完全不需要自己出手,甚至都不需要用意念指挥,灵神有自主意识,它自己就能打得很棒,所以这到底是人的故事?还是野兽打架的故事?

    等等。

    当初孙全最终还是没碰这个创意。

    如今奇妙的是——乐超把《黄金罗盘》的灵神设定借用了,写了这本《斗神》给他孙某人看。

    这本书能火起来吗?

    孙全不确定,他个人感觉这个设定很棒,但读者却未必会买账。

    而且,《斗神》目前写好的章节……那些剧情,孙全看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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