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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初入香江
为是个好人。

    娱乐圈哪有好人?送上门来的肥肉不坑,除了刚入行的新手。

    而新手没人脉,更不可能帮主角,鼓捣出片子加上映一条龙。

    发行歌曲?

    这个倒是不错,几十万香江币基本也够用,自费出一张唱片,至少够灌注一张不错的唱片,并且出个十万八万张的了。

    但是也有个问题,发行是要钱的,而且是个大头。

    一个新人,哪怕一张专辑全是经典金曲,从叶枫脑海里,将未来爆红的主打歌,都集合到一起,没有相当规模的宣传企划,等到口口相传,专辑都到下架的时候了。

    当然,电台打榜是个好方法,但打榜一样需要钱,而且需要行内人推荐。

    签约唱片公司,只能喝点汤,独立发行,叶枫一点人脉都没有,谁会好心帮他?

    还是那句话,作为在横店混了好几年,最后惨淡收场的叶枫,深深明白一句话,娱乐圈无好人。

    套用lol里提莫队长的名言好人都死了,而我还活着。

    这就是娱乐圈现状,能在娱乐圈存活,并且持久火爆的人,都不是良善之辈。

    银河机构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堂姐刚上任,他不能什么事都靠家里,那样等于送把柄给别人。

    翻着小本本,结合脑海中全新的功能,像是电脑硬盘一样,一个个分区内储存着各种文艺作品,一直等到晚上叶国琪熬完了夜下班,叶枫这才打定了主意。

    叶枫不想只喝汤,他需要大笔资金发展,也不想耽误时间慢慢等,因此,他决定出书。

    武侠,在如今这个年代,渣庸封笔古龙逝,江湖上一片宁静。

    偶尔有两片小水花,引不起大浪来。

    不久后即将爆红的黄毅,如今也只是崭露头角。

    距离令他,爆红香江的《寻秦记》还差两年时间。

    有人肯定纳闷,既然《寻秦记》还没出,叶枫直接提前抢了这本书不得了,一夜爆红多好。

    这个想法是没错,但叶枫考虑的更全。

    虽然还有两年,黄毅才会发表《寻秦记》,但谁知道这时候人家有没有在写?

    万一人家已经写好了,就等着发表了,他这么一弄,肯定会闹出一场官司。

    一个孩子,尤其是内陆过来的孩子,跟一个已经发表过几本,虽然不太出名,但好歹是个作家的香江人抢作品,到时候舆论一定会向着黄毅,弄不好叶枫碰一鼻子灰,还吃不到羊肉。

    纵然系统提示说,只要他脑子里存在的作品,都不会出现。

    但这个时间点有点危险,万一人家黄毅此时有了手稿,系统还能消灭了不成?

    “弟弟,来,别在里屋扎着了,出来吃饭了。看我给你带来的香江特色的煲仔饭,还有虾饺,味道不错,都是本地的同事从庙街那边帮忙买来的。”

    “好,我知道了,姐,我这就来。”

    说完话,挥手将笔记本收回到储物空间,有了这个储物空间,叶枫再也不怕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