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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歌入人心(二合一章节)
你们喜欢。”林轩抱起吉他,靠近话筒说道。

    虽然有很多顾客对林轩的唱歌实力非常怀疑,但还是很给面子,都是纷纷礼貌性鼓掌。

    伴随着吉他的伴奏声,林轩闭上了眼睛,带着丝丝沧桑感的声音缓缓传了出来:

    “每天站在高楼上,

    看着地上的小蚂蚁。

    它们的头很大,

    它们的腿很细,

    它们拿着苹果手机,

    它们穿着耐克阿迪,

    上班就要迟到了,

    它们很着急。”

    在林轩开口前,有不少顾客都对林轩的唱歌实力抱有怀疑,可林轩开口没唱几句,他们都是眼睛一亮,眼中的怀疑之色渐渐消散,变得认真起来。

    这首歌的歌词朴实自然,歌词里面看似在说蚂蚁,实际上却说的是每一个在都市打拼的青年的生活状态。

    “耐克阿迪,苹果手机,上班快要迟到了。”

    在场的这些青年们,听着歌词,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经历,立刻就被触动了。

    很多时候,人们只要在文艺作品中看到了自己,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触动来的就是如此容易。

    林轩闭着眼睛唱着,郝云的这首《活着》是他前世非常喜欢的一首歌。

    一唱这首歌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自己前世在京城追梦时那些狼狈的岁月,心中的情绪汹涌而来。

    这首歌是典型的叙事类歌曲,要将这种歌唱的动人,很多时候靠的不是高超的歌唱技巧,而是靠人生阅历带来的积淀。

    歌唱技巧可以学习,但歌声中的叙事感和岁月感,除了极少数天赋异禀的天才,普通人都要通过切身的生活体验才能得到。

    林轩这个时空才二十二岁,可却是穿越而来,经历过生活的酸甜苦辣,加上上辈子本身就是一名实力不错的歌手,他一张口,与他年龄不符的沧桑感便从歌声中涌了出来。

    “我那可怜的吉普车,

    很久没爬山也没过河,

    它在这个城市里,

    过得很压抑,

    虽然它什么都没说,

    但我知道它很难过,

    我悄悄地许下愿望,

    带它去蒙古国。”

    在场的诸位顾客完全沉浸在了歌声里,都目不转睛的看着林轩,有的安静坐着听,有的则是站了起来,伸出手臂跟着音乐打着拍子。

    第一大段歌词,表面上是在说蚂蚁如何如何,实际上却说的是都市青年的生活。

    这第二段歌词,表面是在说吉普车的内心困惑,实际上却说的是都市青年自己内心的困惑。

    诸位都市青年再次在歌词中看到了自己。

    可不是吗?

    他们就像那吉普车一样,也想出去放松爬山过河,但工作占据了太多时间,那些旅行的规划每每要搁浅。

    在大公司上班,收入不错,维持体面生活没问题,但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却仍旧无能为力。

    工作强度大,本身就有很大压力,再加上房子的压力,可不是生活的很压抑吗?

    很多人心中都是有点不是滋味,被林轩的歌声所打动。

    之前开口点歌的那名青年,什么也没说,直接走上前去,送了两朵花放在了舞台边上。

    送花是表达对歌手喜爱的一种方式,一朵花一百块钱。

    有人开了头,陆陆续续不断有人上去送花。

    林轩自顾自的闭着眼睛唱着,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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