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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一直在等她回来
    在这遍地的残肢尸骸之上,凉薄苍白的昼日之下,秦嫣看到他投来目光,

    着目光暴怒,冷冽,深沉,阴郁,好像一把利剑,可以刺穿铁靶,猜中人心。

    秦嫣被他这一眼看得浑身血液倒流。

    祖宗从来都不待见她,十几年来都不曾有任何改观。

    自从花哨十五岁跟了他后,秦嫣就没怎么去看过花哨。

    不是她不想去,是祖宗根本让她去,背地里敲打过她很多回。

    她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待花哨并不怎么好,还常常做一些坑她的事情,不待见她也不奇怪。

    但即便如此,祖宗也从来没有用现在这种可怕的眼神看过她。

    如果目光能杀人,她现在估计只剩下一堆破败的白骨了。

    只见他收回目光,唤道“屠佐”

    顷刻间,巨大的苍鹰像是突破虚无空间的壁障,转瞬出现在半空中,展开宽厚羽翼,发出一声震天的鹰唳。

    它琥珀色的瞳孔闪过万千片段,丢失的记忆,在接受到主人召唤的刹那,悉数回档。

    它朝他兴奋的鸣叫,不住的挥动翅膀,掀起风浪。

    秦嫣只见他抱紧花哨,乘着屠佐迅速消失在天际。

    看来祖宗已经通过屠佐的记忆将所有事情的原委了解清楚了,也知道是她将花哨拉进来,也是她刚刚没忍住,出口惹怒执法者,才让花哨遭了这些皮肉之苦。

    秦嫣身体一软。

    这一刻,她都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花哨是安全了,但死了那么多执法者,足以让整个书城世界震惊,掀起滔天的大动荡。

    这后面是无穷无尽的麻烦啊

    花哨不知道自己昏迷的多久,再次醒来时,看着蓝色的天花板,一时间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脑袋也一片空白。

    蓝色的天花板好熟悉。

    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回到了十几岁的时候,

    回到了四合院自己的房间里。

    她记得刚到那个家时,她跟祖宗说,她不喜欢白色,

    “为什么不喜欢”他笑着问她,似乎很感兴趣。

    花哨嗫嚅了两下唇,说“我小姨说忌讳。”

    干她们这一行的女人都很忌讳恐惧白色,不论是穿的还是用的,能不用白色就不用白色。

    小姨说白色太干净了,血染上去,不容易洗掉。

    花哨小时候只能理解这句话的表面意思。

    直到水桃死去的那天,被人从一辆加长林肯车上抬下来的时候,她白色的裙子上全是鲜血,

    然后又陆陆续续台下来五名穿白裙子小姐,只有一个命大,抢救过来了,但也落了个终身残疾。

    花哨那时才真正明白,在这个圈子里,穿白色就是为了迎合一些特殊危险客人的癖好。

    一场生意通常是6个女孩一起,集体穿白裙子,688888元一夜。

    少一分不干,多一分也不出场,就是讨个吉利,权贵不差钱。

    这生意被圈内人戏称为“纯白情人”。

    当纯白情人的女孩基本上活不长,就算活下来了身体上也有残缺。

    但架不住赚钱啊,68只是个“门票”,里面的“游乐设施”另算。

    不要命的小姐就敢接,要是能活下来就是一大笔钱,一笔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

    原来白色洗不掉血迹,也能称得人心更加残忍肮脏。

    受这件事的影响,花哨只要看到大片的白色,就会出现应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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