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第三二七章 忠君爱国商人(二)


    “哈哈哈哈~~”很是舒畅的大笑一阵后,曹三喜再次让会场安静了下来。

    “诸位忠君爱国之意,本官铭感五内。但是殿下已经明确说了,不会接受大家的捐款。呃,各位稍安勿躁,接下来请户部的黄主事跟大家说道说道。”

    “各位。”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走上了前台:“本官户部主事黄士俊。”

    “我等见过状元公。”

    “哈哈哈,状元只是以前的名头,大家还是称我的官职吧。”

    彼此客气后,黄士俊道:“方才曹行长说户部卖盐矿后账面上还有不少钱。这个,当然是事实。但是呢,国家这么大,方方面面需要花钱的地方也很多。所以,我们不能把现在账面上的钱都投到军事上。别的不说,去年的大蝗灾,朝廷一下子就扔进去将近三千万元哪。若是一下子把钱都拿去打造战舰什么的,万一国家还有其他事情急需用钱可怎么办?”

    “状元公说的极是!所以我等才想捐款啊!”

    “本官多谢各位一片忠君爱国之心。”拱手致谢后,黄士俊道:“这钱呢,还是需要各位老板出一些的,不过不是要大家捐款,而是向大家借。用殿下的话说,是请大家一起出钱,成立一个战争基金。”

    “嗨!状元公,不要借,我们直接捐!”

    “对,直接捐!朝廷拿了钱,早点打胜仗,我们就都值了!”

    “哎,本官一开始也是想着请大家直接捐,但是后来太孙给我们户部的官员们讲了一个故事。本官的想法一下子就扭转过来了。”

    “请问是什么故事?能否请状元公也让我等长长见识?”

    “好说,殿下给我们讲的,乃是出自《吕氏春秋》。大概的意思是,春秋时期,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补偿和奖励。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在外沦落为奴隶的鲁国人由此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后来,圣人的学生子贡,这是一位大商人,非常有钱,他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拒绝了国家的补偿,由此,整个鲁国的人都赞扬他,子贡也洋洋自得。而唯独圣人说:“子贡,你错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这是什么道理呢?太孙说,子贡的错误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以前大家出钱赎人,回来后拿补偿,自己做了好事,又不会有什么损失。如此安排,自然大家都愿意干。

    可是子贡不要国家补偿后,以后再"."

    有人赎人回来,再去找国家要补偿,就会被人笑话。可是,鲁国又有多少人像子贡那样富有,不在乎这点补偿呢?如此一来,自然使很多人对赎人望而却步。而事实也是如此,子贡这么做了后,以后鲁国人在国外见到沦落为奴隶的同胞,往往都视而不见了。

    太孙说,违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恶的东西。把道德的标准无限拔高,或者把个人的私德当作公德,两种做法只会得到一个结果,这就是让道德尴尬,让普通民众闻道德而色变进而远道德而去!

    太孙还说,国家前些年因为种种原因疏于军备。导致一时之间战事不利,各位老板的生意因此遭受了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各位老板还愿意为朝廷稳定各地物价,保证民生稳定。就足够伟大,足够让六大报宣传赞扬了。如果这个时候还让大家无偿捐款,那就会无限的拔高道德标准,从此之后,只怕就没有爱国商人一说了。

    所以,太孙说了,这一次,可以借

-->>(第2/3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