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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往事堪忆
    乔智和兰溪在恋爱之前,已经在一起上过几次课。那时的乔智还是一个人,他那时已经莫名其妙的讨厌林丽莎,甚至连带着也不喜欢她同宿舍的几个女孩子。当然也包括兰溪在内。

    几次接触过之后,他才意识到兰溪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她跟他之前认识的女孩都不同,无论是见识和做事,都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魅力。尤其是上课时发表的见解,更是让乔智惊叹不已,同时,他也发现,有几位男生已经蠢蠢欲动,打算向兰溪发动攻势了。

    这些家伙可真讨厌。乔智觉得那些家伙都是墙头草——明明喜欢的人林丽莎,现在退而求其次,对兰溪是不是不太公平?

    可公平不公平又有什么关系?毕竟将来会怎么样,谁能说得准呢?他一向对感情是苛刻的,人这一辈子太宝贵,他不喜欢浪费时间,那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在谋杀。

    最初他是打算将那份喜欢藏在心底的,他不喜欢不确定的将来,更不希望将来自己心爱的女孩心中,会多一根叫“前女友”的刺。

    不过,有些事情,永远是无法预料的,就好比乔智自己都惊讶,甚至是有些懊悔,为什么不早点儿意识到兰溪的美丽。

    那天,还是一起上公共课。乔智就坐在兰溪的斜后方。那天也是他第一次注意到,兰溪居然真的没有男朋友,不知道有心还是无意,她的左右都是女孩。

    公共课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讨论到了自然界的生物,很快就提到了鸵鸟。那位女老师侃侃而谈,说鸵鸟让人类感觉最好笑的是,每当遇到危险,而且在它无法躲避的时候,就会选择将头埋在土里,好像这样就能躲避危险。这是一种十分自欺欺人的逃生手段,也被认为自然界的奇葩。

    兰溪是最喜欢较真的,她在图书馆查阅有关鸵鸟资料的时候,正好遇到了来查找资料的乔智,她当时看得入神——一直都被人嘲笑的鸵鸟,事实上在遇到危险之前,的确会将头贴在地上,而不是埋在沙子里,至少在目前专业研究员的观察之下,没有人看到过鸵鸟将头钻进沙子里。那是一种被视觉误导给出的结论——鸵鸟长长的脖子和小小的脑袋,给人造成了埋进沙子里的误区。最重要的一点儿,鸵鸟将头贴在地上,并不是为了自欺欺人的躲避危险,一是更好的听远处的声音,毕竟头贴在地上,能听到的距离更远,二是为了放松颈部的肌肉。

    “可就算是我们得到了这样科学的答案,还是改不了鸵鸟是走禽界二哈的称号不是吗?”乔智从兰溪的手中接过了那本书,认真地看完那页之后,低声交谈了起来。

    兰溪的嘴角还是挂着浅浅的笑容,她微笑起来的模样最美,“别人怎么看,这很重要吗?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鸵鸟绝对不会在意人类怎么看,更没必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其中的原因。”

    活得真率性!乔智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这个漂亮的女孩子,他从没想到,这样的女孩子,居然还会有这样独到的见解,在他的印象之中,大部分的女孩子,不都是故作矜持,背地里谁知道会什么样呢?

    “我叫乔智。很高兴认识你。”他第一次有了羞涩的感觉,朝着兰溪伸出了手,“可以一起去吃个午饭吗?”

    这样的邀请一定会被拒绝的!乔智当然知道这是女孩子的套路,最起码他们同宿舍的哥儿们,基本上都是同样的遭遇——邀请,被拒绝,反复几次,再用玫瑰、鲜花攻势,收买女孩身边的朋友一起做工作,最后再抱得美人归。

    如果兰溪是同样的套路,虽然乔智多少会有些失望,但是他不介意那么做——做个朋友也不错。

    却不曾想,兰溪抬头看了一下图书馆的时间,微笑着答应了他的邀请,坦率而又不做作,“时间过得真快,图书馆后面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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