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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阉猪
方的铁盒翻开,里面有两个木匣子,匣子上面还有提手,就光以包装论,这酒只怕都不便宜。

    被冯智戴这么一说,抱着李恪从边斗里跨出来的王猛也是无奈的摇了摇头,将边斗后面的储物箱盖子打开,将两瓶木匣子装的好酒给提溜了出来。

    洺州今年的酒产量并不大,即便他们是洺州最高级的官员,但每个月,于秋也只给他们发两瓶酒,这都月底了,他们的酒早就喝完了,车上这两瓶,还是昨天去山庄开会的时候,从山庄的厨房里顺来的。

    平时这些酒,可是给山庄里那些搞研究的工匠们喝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于秋给那些搞研究的技术工匠们的福利,比他们这些当官的还好。

    “王将军也来了啊!恕老朽眼拙,没一下子认出来,你怎么把胡子给刮了。”那老汉看向王猛的时候,眼神一愣,有些意外的道。

    “咱们军人得有点军人的样子,前几天草料场那边着火的时候,要是我属下那个兄弟剪了短发,刮了胡须,就不会有那么多兄弟被大火烧伤了,以后咱们洺州的军人,全部都剪短发,刮胡须。”王猛脸色有些暗淡的道。

    其实,这个问题,于秋在一开始组建洺州军的时候,就已经跟他们说过,可是,他们受传统所累,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轻易舍去,就没有执行下来,果然,在遇到了事情之后证明,于秋说的是对的。

    胡须和长发,很影响士兵们的个人卫生,精神形象,以及人生安全。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很容易着火,真是苦了你们这些武警消防兵了,为了更好的保卫咱们老百姓的安全,需要割须剃发,走,进村,一会得跟你多喝两杯,替草场那些得救的百姓们感谢你们。”老汉丢下了左手杵着的拐棍,一手拉着冯智戴,一手拉着王猛道。

    他正欲抬脚往村里走,却发现,还有一个穿着不凡的人站在旁边,连忙道,“这位是?”

    震惊着洺州主政官员与老百姓之间的这种和谐的不分彼此的氛围的李世民被老汉问及,正欲自我介绍呢!冯智戴却是帮他介绍道,“这是朝廷的秦王李世民,他来村里,是想观察学习咱们村子里的各种生产情况,让天下更多老百姓,过上像咱们洺州百姓一样的生活,刚才不是有阉猪的师傅进村么,咱们快带他去看看,让他知道知道咱们洺州养的猪为什么那么肥,那么好吃。”

    听了冯智戴的介绍,李世民笑着朝那老汉点了点头道,“是啊,我就是来学习的,学好了,可以让天下更多的百姓,过上像洺州百姓一样的好日子。”

    那老汉闻言笑了笑道,“好好好,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钢枪,既然来的是朋友,就不要客气,快进村去坐,今天村里可有好几头猪崽要阉割呢!”

    听了老汉的台词,冯智戴笑了笑道,“您老都学会这歌词了啊!会唱了么?”

    “当然会唱啊!等过几天,老汉我还要带着村里的后生们去凯旋门广场唱给于都督听呢!”老喊得意的道。

    李世民不知道冯智戴和老汉说的歌词是什么,很快,他就听到了尖锐的猪叫声,循着声音,他就去到了一户人家屋后的猪舍里,此时,已经有村里的两个壮汉帮忙制住了一头小公猪,之前在村口敲锣的那个穿白长袍的汉子正用火烧着一柄小刀子的刃口,许多村里的妇人和孩子们,则是在猪圈外观看。

    李世民往猪圈里面一瞄,呵,里面的猪崽还不少,除了有一头体重至少在两三百斤的母猪之外,还有至少八九头体重在四十多斤的小猪,那母猪趴在地上并没有站起来,因为它的肚子很大,里面恐怕又有一大窝崽了。

    这种全身都是白色,没有杂毛的猪,于秋去年五月的时候在系统里其实只领取到了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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