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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干得漂亮!
    平氏抬眉,冯氏刻薄的嘴脸在她眼前晃过:对,让张琦和平晓枫一起去考会考,如果张琦考中了,自己是举人夫人,冯氏始终矮自己一头。

    “可是这举人小姐,怕是没有你的份!”平氏皱眉。

    “娘,您让我跟爹姓,不就结了?”平醒华晃着平氏的身子,晃得平氏头晕。

    “平家,不是已经有了表哥这个儿子么,我姓不姓平都无所谓啊!”

    “而且,我听说表哥家是他们村里最富的呢,可是舅妈几时还过咱们钱?”

    “赶明儿表哥会考,还得再找您借钱,万一要中了,您得想办法让表哥永远矮您一头!”

    让平晓枫永远矮自己一头?

    自己可是晓枫的亲姑姑。

    平醒华还在晃着平氏,平氏转念一想:不行,有冯氏在,平晓枫以后就算是飞黄腾达了,自己不仅占不着便宜,还得被冯氏欺负。

    “那把露华嫁给你表哥?”平氏皱眉。

    “娘~”平醒华拖长了语调,“表哥以后是要当举人的,干嘛便宜那个讨债鬼?”

    “你把露华嫁给隔壁瘸子,然后拿瘸子的礼金给爹做盘缠。”

    “等爹中了举,一定不乐意有那么个瘸子女婿,到时候爹再不认露华,张家就只有我一个大小姐了!”

    “就算爹不中,您也不亏什么!”

    怎么不亏呢?平氏想着,不亏了瘸子的礼金么?

    可举人夫人的诱惑确实是大。特别是在侄子平晓枫中了秀才之后,冯氏的嘴脸,啧啧啧,实在是不像话。

    云曦趴在吊脚楼下认真听着平氏母女二人对话,挑了挑眉:看来,不狠狠坑平氏母女一把,太对不起原主!

    晚上云曦拎了两只兔子回来给平氏交差,入睡前,平氏对云曦道:“露华,你明天拿这两张兔子皮去隔壁村,找瘸子换几文钱回来。”

    云曦笑着应了,心里想的却是:你们娘俩,真是太恶毒了!

    放心,姐一定不会便宜了你们母女!

    把平醒华嫁给平晓枫,真的是太便宜了她了。

    第二天一早,风停雪歇,云曦拿了兔子皮出门。

    平氏远远的缀在后面。

    路上积雪很厚,待出了村子,便没有什么人烟。

    靠近隔壁村子时,刚转过一个路口,云曦突然失去了踪迹。

    平氏大步走过去,在脚印突然消失的地方转了一圈,左转右转都没有看到云曦的影子。

    正奇怪间,后脖子突然一麻,平氏就地晕了过去。

    云曦运足力气,扶起平氏,大步向瘸子家走去。

    瘸子家的房子修得算是邻村最阔的了。

    云曦拍了拍门,瘸子将门打开,看见云曦瘦小的身板,有几分不满意。

    “伯伯,我娘和我来找您拿兔子皮换钱,但她在村口晕过去了,您先帮我照看一下!”

    云曦一边说着,一边将平氏扶到火塘边躺下。

    “我去叫我姐姐来,我们一起来接我娘!”

    瘸子听了干笑了两声。

    昨天下午,平氏冒雪来找过瘸子,说好今天会把女儿送过来,让他自己想办法把人留下成亲。

    这事儿,云曦昨天已经从平氏母女的对话中偷听到了,她这会儿心里打的可是将计就计的主意。

    瘸子凝着眸光点了点头:“那你去找你姐姐去吧!”

    云曦转身就往门外走,脑后风响,是瘸子拿了棍子想要敲晕云曦。

    却见眼前的小姑娘,身形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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