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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第章
    小时候,陆北霆是大院的孩子王, 他聪明好看还很有运动细胞, 大院那片的男孩子没人打得过他。

    小可是个胆子很小的姑娘,在学校被人欺负了也不敢吱声, 有一天放学被同班的两个男孩子堵在回家的路上, 刚好陆北霆骑自行车经过, 他扔下自行车把那两个欺负他的同学胖揍了一顿, 走之前还警告他们, 如果再看到他们欺负小可,就要把他们往死里揍。

    那时候小可十一二岁,陆北霆已经上高中了,他的长相介于成熟跟少年之间, 表情时常是严肃不耐烦的,当他拿出一两分耐心对小可时, 豆蔻年华的少女不免波动了一丝心弦。

    她经常去陆家,见到陆北霆的时间却不多,他比她大那么多岁,学业吃紧, 除了功课外, 大部分时间都是跟大院里的男孩子玩在一起。

    小的时候, 孙慧云会笑着跟小可说, “小可真是乖巧懂事,长大了干脆给我当儿媳算了。”

    田晓芬也会笑着打趣,“那正好, 我闺女不用远嫁了,还得了你这么个好婆婆,以后肯定不会有什么婆媳矛盾。”

    每次听到这些话小可都会变得通红,很不好意思,她心里知道,她是喜欢陆北霆的,也是愿意给他做媳妇的。

    后来陆北霆读了军校,跟着又进了部队,他一天天的变得沉稳坚毅,身姿挺拔,刀削般英俊的脸上有双亮如星夜的眼睛,小可也从那个小豆丁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无数个夜晚,在她熟睡后,他的身影市场进入自己的梦乡。

    她是个漂亮秀气的女孩子,在学校的时候不少男生追求她,可她统统看不上,那些人,没有陆北霆英气逼人,也没有他一半的优秀和稳重。

    拿刚发芽的小树苗跟险峻山壁上历经风雨的松树比肯定是没什么比较的价值,小可只盼着自己快快长大,大到能做陆北霆的新娘。

    谁知道这一等就等来了他要结婚的消息。

    “北霆哥要娶的媳妇是谁啊?”

    “是隔壁县的,父母也在政府工作,那姑娘在财政所上班,听你云姨说长得不错。”

    小可很伤心,可她连伤心难过都要偷偷躲着,不能让别人看出自己的心思。

    结婚那天小可第一次见到童佳,穿着红色的旗袍,挽着头发,头上戴了一朵大红花,好看是好看但在小可看来也仅此而已,她觉得童佳是配不上陆北霆的,可不管小可怎么想,陆北霆还是选择了童佳做自己的妻子,无论童佳好不好看,性格温不温柔。

    仅从这一点看,小可就已经输了,还是输的一败涂地的那一种。

    后来她就没什么机会再见到陆北霆跟童佳,陆北霆在部队不常回家,童佳先是回了父母家后来又去随军,她零零碎碎的听了一些消息,比如童佳性子改了,知道疼人了,或者是童佳越长月水灵。

    千年他们回去过年小可都忍着没见,怕触景生情,自己跑到外婆家过了十来天才回来。

    如果说之前只是自己意难平,心酸为什么他娶的人不是自己,那这两天她她终于有些死心,也没有想到他喜欢的女人会是这样的。

    过分娇气,过分艳丽,偏偏很有做生意的头脑,说话做事八面玲珑,把人哄得高高兴兴,连她妈都特别喜欢童佳。

    这样的女人跟她想象中的那种温婉,质朴,大气完全不同。

    她曾经以为,身为军人的陆北霆喜欢的会是那种朴实无华,英姿煞爽的女儿,而不是这种红艳艳,娇滴滴,留着大波浪,穿着连衣裙,走起路来弱柳扶风一样的女人。

    于璐带着小可和田晓芬去展厅,厂里生产的服装全部陈列在展厅里,方便客人过来选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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