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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觉醒的红玫瑰1!
就跟被少年包养的软饭男人,有什么区别。

    甚至那孩子身上,原来都有乔安的一半血,也就是说,原主殷明麓,一直在为情敌养孩子,最后还被那孩子嫌弃。他用自己的青春天真治愈了周公子,让对方走出去,为了对方的喜好,拼命取悦着对方,改变自己的性情,甚至帮对方含辛茹苦照顾孩子。结果对方在白月光回国后,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还当众辱骂他骨子里放荡,不如白月光端庄,这让原主大受打击,几乎痛苦得欲死。

    尤其是他在街上亲眼见到情敌乔安和心上人周公子,带着那孩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刺痛了他的眼睛,原主选择在浴缸里心灰意冷,割腕自杀,临死前还给渣男周公子打了个电话,结果却被人冷冷挂断了。

    打一次,挂断一次。直到第三次,他再也打不通了,疑似被拉入了黑名单。

    没想到会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拉入黑名单,原主虚弱一笑,彻底没了生存意志,放空躺倒在浴缸里。鲜血像玫瑰花般绽开,整个浴缸全被染红了。等邻居发现叫救护车时,早已无力回天。这个时候原主才23岁,有极好的创作天赋,刚接收到大公司的offer,就算离开了一个渣男,也有大把美好的岁月可以挥霍。可惜就这样轻而易举选择了轻生,完完全全的太把情爱当回事。

    因为太年轻,所以每段感情都刻骨铭心。不过经历过一次死亡后,原主彻底觉醒了,他的愿望就是想要报复那对所谓的真爱璧人,不过除此之外,对方还希望这一次渣男能真心实意的爱上他,在热情真挚的红玫瑰和虚伪圣洁的白玫瑰中间,能有一次选择他。

    青年皱了皱眉,平心而论,遇到这种渣男,他更倾向于直接打死算了,但既然原主这样要求了,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接受委托:觉醒的红玫瑰,正在准备传送!”

    ……

    明晃晃的灯光下,白衬衫是透的,周锦珩可以看出少年那单薄瘦弱、却显得白皙漂亮的背部,仿佛优美欲展翅高飞的蝴蝶,他脑海里已经想不起乔安的样子,完完全全被眼前的少年所取代。

    他现在就希望少年在家里穿白衬衫给自己看。

    其实都怪周锦珩外表和家世太具有欺骗性了,他出身周家,又是周家独子,基本靠近他的男人女人,都是因为对方有钱。大家伙儿先入为主,也以为原主是那样的人,殊不知原主虽然外表漂亮,但骨子里就是个典型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类型,找对象全为了过日子,却遇上了游戏花丛的周公子,这也真是个孽缘。

    殷明麓用看傻子的眼神,认真地回视对方,“那衣服我又不喜欢,你买你喜欢的衣服送给我,想我晚上穿给你,取悦你,方便你对我嘿嘿嘿,就这样你还想我感激你?锦珩啊,你脑子没毛病吧?”

    周锦珩越听越愧疚,他大手一挥,不等少年继续挑衣服,便道:“这半场的衣服我全买了。”没理由少年对他那么好,他却什么都不付出,这样就跟被少年包养的软饭男人,有什么区别。

    随着脑海里的系统提示音响起,殷明麓慢慢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身体伸展着,有一件挂着吊牌的衣服,卡在他脖子上,他眼神先是一瞬间的茫然,后来看了看面前的镜子和头顶璀璨的吊灯,这才意识到,自己也许是在试衣间里更换衣服?

    他闭眼回忆了一下,这个时间节点,是原主跟渣男周公子开始交往的最初半年,虽还不到谈婚论嫁的那地步,但也是浓情蜜意,两人同居了,这一次两人就在街上颇有闲情逸致地逛街,原主买衣服,周公子陪伴。腼腆羞涩又热情火辣的小玫瑰,稍稍抚平了周公子内心的情感创伤。于是对原主这个小情人,周锦珩是喜爱的,但是这份喜爱跟白月光那份沉甸甸的深入骨髓,能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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