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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节 头领的特权
第四次……”

    “孚松没有从大王那里得到想要的东西,没有得到赏赐的姓氏。”老祭司内心背负着深深的罪恶感,他紧紧抓住天浩的手:“他根本不明白,咱们寨子里的人太少了。区区两百多人能耕种多大面积的土地?这点儿土地上能产出多少粮食?基础总量少,就算你上缴的额度再高也没有用。整个雷牛部族人数多达好几十万,以大王的眼光,哪里会在意一个小寨子所有人节衣缩食上缴的这点儿东西?”

    天浩没有说话,他有些微微的惊讶。没想到老祭司还能有这番见识。就像文明时代的企业纳税,诸如“腾讯”、“华为”这样的大型企业上缴数字至少是以亿元为单位。反观偏远郊县的一个小饭馆、小超市,就算咬着牙跺着脚将全部营业收入全部缴纳,与前者比较起来,连根蚊子腿都算不上。

    “头领不明白这个道理。”天浩说的一针见血:“不要说是百分之八十,就算把寨子里明年产出的粮食全部上缴,大王也不见得会赐给他姓氏。”

    老祭司痛苦地闭上双眼,僵立原地:“……你说得对。”

    然而,天浩接下来的话,立刻使老祭司感受到刺入骨髓的寒意和恐惧:“达不到目的,他还会继续这样做。到了后年,上缴额度会变成百分之九十,甚至更高。”

    老祭司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直到天浩搀着他送至自家木屋门前的时候,这位年迈长者自始至终没有发出声音。但是看着他佝偻着背,缓慢走进屋子,随着房门合拢,彻底封死了来自屋里的最后一丝火焰光线,身边一些重新被黑暗笼罩的时候,天浩知道自己已经在老祭司心里深深种下了一根刺,它会随着时间迅速成长,变成一把足以杀人取命的锋利长矛。

    孚松之前说过一句颇有分量的话:他是头领,磐石寨所有事情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

    清晨,天浩与天狂早早离开了寨子。

    孚松是个急性子,想要得到姓氏的他连一秒钟都等不及。连夜做好了申报文书,催促着天浩上路。

    在雪地上行走很费力,一天下来其实走不了多远。两兄弟对此早有心理准备,皮囊里装满了冻肉,足够来回消耗。

    按照北方蛮族的习惯,一族的首领可以称王。比如牛族首领就自称“牛王”。往下,隶属于牛族的各个部族首领为族长。雷牛族长所在的雷角城距离磐石寨有着大约十天脚程,其中需要经过好几个小型村寨,以及规模较大的赤蹄城。

    这样的天气几乎不可能在野外露宿。无论天色再晚,天浩与天狂都要打起精神走到下一个村寨求宿。费用很简单,直接用冻肉冲抵。

    蛮族也有货币,金、银、铜三种,相互之间的价值等量顺序为一百倍。其中金币价值最高,在市面上也颇为罕见,普通民众常用的多为银币和铜币。

    离开寨子的时候,老祭司塞给天浩一个兽皮缝制的小钱袋子。里面有一枚银币,三十多枚铜币。平时住在寨子里,没有花钱的地方,出来就不一样了,身上得带盘缠。

    连续几天在不同村寨求宿,当地村民全都拒收金属货币。在他们看来,硬邦邦的冻肉比亮晶晶的金属圆片可信度更高。

    赤蹄城有着高大的城墙,城门口有全副武装的士兵守卫。不需要证件,高大健壮的体格与黄色皮肤就是通行标志。两兄弟走进宽阔巨大的城门,不约而同被城市内部景观感到震撼。

    换在文明时代,赤蹄城只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县,人口数量在五万左右。这里的建筑有木制和砖制两种。这表明北方蛮族其实不像天浩所想的那么落后,只是磐石寨地处偏远,与其它蛮族城寨接触不多,很多事情都觉得陌生。

    找了家旅店住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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