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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摘果
   看着蜂人族士兵,耀武扬威,秩序井然的离开,秦锋不得不停下来。

    抬头看去。

    在天脊木,下方树干处,有一个巨大的蜂巢,像是一座兵营一般。

    而这样的蜂巢还有十多个。

    最让人感到棘手的是,最顶部的那个,紫光闪耀的蜂巢,从里面散发出一股,惊心动魄的气息。

    在天脊木周围的山林间。

    除了金仓、雷蒙。

    还有冥尸门等,参加群仙会的大商修士,他们三三两两坐在一起商谈着什么,显然,有人觉得单凭个人实力,无法摘到果实,想要结队而行。

    秦锋担心道:“黑檀和纪琳他们不知道哪去了。”

    火娃道:“那大叔可是个精明人,不会有事的。”

    正在说话间。

    一行人走了过来。

    “怎么样兄弟,有兴趣一起吗?这天脊木不但有蜂人族守护,还有其他的强大洪荒异种存在,单凭个人实力,是无法摘到果子的。”

    秦锋抬眼望去。

    手掌伸出,一道紫色的雷电之鞭出现,空气中都是跳跃的电弧。

    这时,又有一个大商修士,看见树枝间挂着的青色天脊果,忍不住飞了过去,一只细长的舌头突然伸出来一卷,那修士连惨叫声都没发出,就被吞掉。

    在一片巨大的树叶上,一只和树叶颜色相似的巨大蛤蟆蹲着,有时候蜂人族飞过去,都会被它细长的舌头卷走。

    眯着眼睛,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其实是它的伪装。

    秦锋也终于在这蛤蟆吞掉修士的时候,看到了叶片后,天脊果的全貌,比一般灵果大很多,足有成人脑袋两个那么大。

    来邀请秦锋的修士,低喝道:“蠢货!”

    冥尸门的人,愤恨的瞪了秦锋一眼,转身离开。

    秦锋皱眉,这几人都是冥尸门的修士,就是那种培养活人为食物,喂养冥尸的门派,身上散发的气息,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当初,刚来朝歌时,他还杀过一个冥尸门的修士,想不到这些人也能参加群仙会。

    ("小说")手打更新

    “我是冥尸门的冥鱼,怎么样有兴趣吗?”领头的冥尸门修士,见秦锋没有回答,再次问道。

    但是他的眼睛中,却有一个黑色的小鱼图案,不停的转动,看着秦锋。

    秦锋冷喝道:“滚开!”

    这几人一看就是心术不正,不停在秦锋身上查看着,他也不客气,眼中无数彩色线条出现,射出一道彩色光芒,为首名叫冥鱼的修士。

    眼中流出一滴血。

    被秦锋的因果之瞳,给反噬了。

    而这时,秦锋的手背上,出现一个长着翅膀的黑色尸体印记。

    冥鱼捂着眼睛倒退:“果然是你杀了我李师弟。”

    秦锋听到他的喊声,想起在朝歌城外,那人大喊“冥尸门会为我报仇的”。

    还以为只是死之前不甘的喊叫,没想到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有尸气潜藏在体内,形成一个烙印,如今被冥尸门的人认了出来。

    几缕紫色电光出现,在手背的印记处跳跃,眨眼就把黑色冥尸印记给抹去。

    冥鱼大喝一声:“没用的,得罪我冥尸门的人,走到天涯海角,都会遭受无尽的报复。”

    秦锋淡淡道:“既然你送死,我不介意成全你!”

    手掌伸出,一道紫色的雷电之鞭出现,空气中都是跳跃的电弧。

    这些冥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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