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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一章 众军随俺来战
   这韩庆和在契丹是世代官宦之家,可在女真攻辽之中选择了投降,稍后率辽东汉儿军屡立战功,每战必为前锋。被阿骨打授予了猛安一职。

    这样的一个人自然清楚的知道在宋金交锋的这场大战里,谁个才是真正的占优一方!

    然而韩庆和却选择了为女真奋战到底,原因就在于韩常,这个韩家的麒麟儿早在靖康元年时候,就死在了赵构的手中。准确的说是死在了被赵构驱使的岳飞手中。

    杀子之仇不共戴天。

    韩庆和望见宋**红的衣甲旗帜后,双目猩红,爆喝道:“贼子好胆。”就直挥军掩杀过来。

    杨再兴可不是不知后退的铁头娃,看到金人马军大举杀来,那是立刻就调转马头,往来路奔去。

    三百多宋军骑兵背后被上千金军马军追赶着,这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岳飞的耳朵里。

    去年人还在大西北的岳飞,现如今已经是二十万步骑宋军中的一员大将了。为军中的马军左副都统,麾下精骑上万。作为大军前锋,岳飞部的职责十分简单,那就是侦查。

    搞清楚金人兵马的动向,同时遮蔽金人的探骑。

    某种意义上,岳飞这上万马军就是一支数量巨大的踏白队。

    岳鹏举没有留在大后方听汇报的习惯,虽然身份已经不同,他已经无需在冲锋陷阵的跑在最前面,但披坚执锐的习惯还是少不了的。

    杨再兴引兵追杀去的时候,就已经留下人向后方禀告了。岳飞听了消息,立刻就率手下的军兵赶来,现在看果是没白费功夫。

    但敌情不明,众人很是狐疑。对面的敌人要是多大数千骑,他们这般冲上去了,岂不是坐蜡?

    “将军,金虏来数不明,咱们不若暂且退去?”边上有人问道。

    岳飞紧盯着前方,一双眼睛越发亮起来,朗声笑道:“如何要退去了。此时冲上前去,杀金贼一个措手不及,岂不痛快?”

    敌弱我强,这个时候就是只拼消耗,那都是赵宋赚的。岳飞为军中大将如何不明白这个道理?

    这次征伐,宋军高层最害怕的是碰不到金人的兵马,而不是撞到金人兵马后吃了败仗。

    一众人全都默不作声,倒不是惧死,而是因为死的怕有不值。然岳飞在军中威望深隆,又是长官,决意厮杀,当兵的怎敢聒噪?

    “兄弟们勿忧,我军背后还有大队人马,某已经使人传唤。金贼便再是人多,我军也不若他们。尔等只管随俺厮杀就是。”语至此处,他抬头向北方望去,那里广袤的平原上,马蹄声已经震响如雷鸣,升腾起的尘土遮天蔽日。

    雷霆滚动的马蹄声由北而南,日渐亲近来。

    风中隐约传来嘈杂之声。有那目力上佳的,踏在马背上,已经能看到前方有一条黑线涌来。仿佛是决堤的洪流。

    岳飞大叫一声:“与其等贼来攻我,何如我去攻贼!众军随俺来战。”言语落下就策马引军,往北来的马队迎头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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