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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记吃不记打的鞑子
下的战马呢?马匹的皮可挡不住手雷,血肉更阻挡不了碎铁烂钉的前进,只要触碰到了,不管是碎铁角还是铁钉,都能轻松撕裂肌肤钻入身体内,在血肉筋骨中颠倒变形,小小的碎片能“滚”出一个大大的伤口。

    哈达前面的同牛录老伙计索伦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胯下的那匹黑色健马,一枚断掉的铁钉直接穿透了肚皮,索伦人被撺到了地上,哈达忙勒马去救。等把索伦救起之后再去看他的那匹健马,正倒在不愿的地上挣扎着站起来,却不见成功。健马发出一声声凄惨的叫声,索伦忙扑上去看,肚子上明明不大的伤口却怎么堵都堵不住,汩汩的鲜血不停地从里头冒出……

    “弟兄们,冲啊……”当洪旭发现当面的清军已经败退了,他就抡起腰刀,高声招呼着士兵门挺起刺刀向清军发起白刃冲锋。

    本来是一很单薄的阵列,刹那间却变成了噬人的猛虎。

    火枪配上刺刀,那就是一根根的短矛。历史上的欧洲人,正是在刺刀普及之后才迅速淘汰了长枪兵。而现在的欧洲军队,那不管是老牌的西班牙、法兰西、神罗,还是新兴的荷兰人、英国人,乃至是北方雄狮的瑞典,他们的步军中全拥有着一定数量的长枪兵,那为的就是保持一定的肉搏能力。

    “杀啊……”

    一个个郑军将士听着刺刀冲杀来,雪亮的刀刃在阳光下直放光芒。那清军马甲们刚刚调转马头,速度还没提起,就见到大批的郑军将士挺着刺刀冲杀来,一个个脸上如见鬼了一样。更叫他们着急的是,自己的速度还没有提起……

    “噗嗤……”

    短则十步距离,长的也不过二十步,这都在郑军的白刃冲锋间距内。郑芝龙对火枪兵开枪之后的白刃冲锋间距可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十步、二十步内绝对可行,超过三十步就太远了,这是经过多次演练后得出的最佳结果。

    十几二十步的距离,阵前若只是寥寥几个骑手,有这般远的间隔,在步兵挺着刀枪冲上前来的时候,肯定都能拍马跑远了的。但问题是阵前的清兵马甲有三两千之多,那不是你调转马头了,就立刻能打马狂奔的。

    刺刀没入马臀,战马发狂一样蹦跶起。

    就是鞑子骑术再好,慌乱下也少不了被跌下马来的。然后一把把刺刀齐齐的向那人扎去,任凭后者运气再好没被摔晕,或是武艺再高,只要是不能刀枪不入,就难招架住这般多的刺刀。

    总的来说清军败得挺惨的。没有料到郑军敢用步兵去捅他们的清兵,那些落在后头的人都挺凄惨的。还有一些马甲兵见势不妙直跳下马背来战,也尽数被湮没在了刺刀林中。

    勒克德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阿济格让巴布海、巴布泰带兵去阻止郑军援兵,那本身就没指望他俩把郑军大败,但就是打不赢南蛮也不至于叫自己败得那么干脆吧?

    看到二人带领的三四千马甲被郑军的排枪齐射径直打崩时,他整个人差点从马背上惊得摔下去。

    而再看到稍后的郑军士兵竟然挺着刺刀向败退的清军马甲发起了白刃冲锋,勒克德浑更好悬没被口水给呛死!

    这郑军真的是越来越牛,越来越胆大了。竟然反向八旗勇士发起白刃战,真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

    他迅速的发出军令,带领手下的两千马甲冲锋而来。

    这南蛮是自己找死啊。

    郑军的兵线乱起来很容易,可一旦乱了阵线后再向整治回来,可就难的多了。那么长的阵线,如何能短时间里恢复好?

    另外,火枪这东西装弹是很麻烦的,那些郑兵打完一发就冲锋,可没有时间再次装弹,这就是他最好的机会啊!

    只要能带领人马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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