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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二四章 九条决议
接收同级警察机构的卷宗向法院提起公诉,拥有羁押拘留权,并设立下属反贪局,专门暗察官员贿赂,大理寺则改组为法院,拥有审判权,警察局、检查院与法院专事司法,是为司法系统三驾马车,替代刑部,缺一不可,府县长官在改组完毕后不得再受理任何案件,大明律亦将择机修改。

    其二,十三道御史不再称之为言官,今后在各省成立常驻机构,建立省府县级检察院,言官仅包括六部科道,废除风闻奏事,必须据实以闻!

    其三,重设丞相,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两届,本王在外领军作战时,政务委托给丞相,将来新朝建立之后,于适当时机,丞相由选举产生,不由皇帝任命,具体细则容后再议,目前我先任命史可法担任丞相,也欢迎有见地者向我直接上书。

    其四,废除南直隶,南京六部,南京皇宫拆除,还地于民,设立江南布政使司,李仙风任布政使,主持建省,张全任江南省守备,与李仙风分执政军大权,另由高名衡暂任副丞相,将来河南收复之后,出任河南布政使。

    其五,义男义女为明朝一大沉垢,名为父子母女,实为奴仆,本王在此规定,收养义男义女须报备当地派出所,义男义女享有财产继续权,有权于任何时刻要求分家,待遇等同于主家嫡系子女,按人数平均分配家产,如遇不公对待,可向当地派出所或警察机构报案,接案机构必须立案,限期侦破。

    如有隐瞒不报者,当地警察机构须从严从重处置,倘若执法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与主家私自勾结者,从重从严处置,主家如对义男义女有人身伤害,一经核实,必须由警察机提请检察院逮捕立案,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请公诉,法院必须从严从重判决!

    其六,今后流刑,一律流往北美大陆,追随崇祯开垦拓荒。

    其七,各部财务卷宗即刻交由本王亲卫封存,将来由财务总公司接管!

    其八,部门职权将择机重新调整,我希望各位在调整之前,先静下心想一想,自己适合做什么,能做什么,可以向我上书毛遂自荐,有好的主意也可以直接来找我,但我把丑话说在前面,不要对我使什么歪门邪道的手段,这样只会害了你自己。

    其九,下诏孙传庭,调北京任兵部尚书!”

    阶下议论纷纷,李信对朝庭改组迈出的步子相当大,关键是明朝的六部制度已经开始拖生产力的后腿了,但他暂时除了刑部,并没有改动其余五部的心思,毕竟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

    废除刑部,则是因为司法制度的改革已经刻不容缓了,必须要单独剥离出来,营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经商环境,而且将君权集中于一人,也是开历史的倒车,所以李信重设丞相,职权设置大约相当于现代的总理。

    不片刻,太常寺少卿吴麟征拱手道:“摄政王大公无私,当是万民之福,只是义男义女牵涉广范,立刻取缔,是否操之过及?”

    李信摆摆手道:“义男义女是明朝的老问题,大明律不允许蓄奴,禁止民间良人奴仆化,更不允许以人身买卖,私债准折从而压良为贱,即便是皇亲勋贵,也对蓄奴做了严格限制。

    奈何人心欲壑难填,对于官僚、地主和大商贾,远不是一纸禁令就能禁止,通常以婚娶契约掩盖蓄奴事实,其构买奴婢的文契,皆不书为奴婢,而曰义男义女,两百年来,愈演愈烈,如不严厉打击,早晚境内遍地豪强,国家掌握丁口,未必多于大户之奴仆。

    本王在扬州、南京之时,曾取缔人伢子,只是治标不治本,而今新旧朝交替,正是严令禁绝的最佳时机,如果现在不予理会,恐怕几十年,甚至十来年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说着,李信挥了挥手:“今天到此为止,大家请回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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