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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归你,钱归我(十四)
次一定要把钱攒下一部分。

    说干就干,为了尽早攒到母本,凌丽很快又逮了几只野鸡野兔回来。

    依然是趁黑。

    她告诉父母,自己见上次野猪肉在城里挺受欢迎的,便去山外围打了些野鸡野兔,以再去城里卖。

    凌家父母吓一跳“这些又是撞死的”

    “不,当然不是。”一个谎言肯定不能反复用。

    “这些肯定不是撞死的啊,哪有那么多东西去撞死它们是我特地打猎打来的。”

    “打猎”

    凌家父母也是听得一愣一愣的。

    “你什么时候会打猎的”

    “刚刚啊。”横竖是撒谎,也就不怕越撒越大,“我刚刚琢磨的。实战效果不错。”

    “琢、琢磨”

    凌老爹总感觉听着不对味儿。

    “打猎这种事还能自己琢磨的吗”

    凌丽知道凌老爹精明,不好糊弄。

    但既然话已出口就不能改口,不然更容易被怀疑了。

    只能急中生智描补“是啊,我去城里卖野猪肉的时候,看到有别的卖猎物的。我们闲着无聊就聊了会,他告诉我一些窍门,我再自己一琢磨,就打到这些猎物了。”

    闲着无聊就聊了会

    去卖东西还会“闲着无聊”吗

    凌老爹还是感觉有点问题。

    但他又没去过城里卖东西,具体的情况还真不清楚。

    看女儿这么说,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

    唔,也是,别人看到小丽带这么一大只野猪去卖,肯定很稀奇,想问野猪是怎么打的。

    聊着聊着,想套打大野兽的法子,就自己先贡献了打小猎物的法子以示诚意。

    女儿聪明,回来一琢磨就真的办成了

    嗯,这女儿真是太能干了

    不愧是自己的种

    这凌老爹如此想着,也算彻底接受了这件事,并引以为豪。

    翌日,他又给女儿开了介绍信进城,继续去卖野味了。

    凌丽发现有个当生产队长的爹就是方便,开介绍信就跟玩儿似的。

    虽然,这时候好像有没有介绍信也不是很有所谓了。

    唔,当然更方便的是有空间。

    她头天晚上打的野味可不只交给父母的那几只,还有很多别的,都藏在空间呢,就等到了城里再拿出来卖。

    赶路的时候嫌手上的野鸡野兔重,干脆也把它们丢进空间,等着到时候在城里找个无人处再一起拿出来。

    也算省了不少力气。

    她这一次进城,要轻车熟路得多。

    先去自己的房子里好好美了一番,一切收拾停当,再去把东西卖了。

    为了防止目标过大,她都是一次卖一点,卖完就换地方,换个地方再从空间拿出一部分来卖,卖完再换地方

    如此这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买卖方法,她在上个世界经营古董生意时就经常用,已经很熟悉了。

    野味在城里还是稀罕的,卖得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