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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处的时间多,她基本天天在他家里。

    她五岁后就去了上海,后来跟她的交集越来越少,她十岁生日,他还参加的,之后再见已经是五六年后。

    他已经在纽约工作,她那时刚中考完。

    那天他们在机场碰到了,他回纽约,她舅舅带她去巴黎玩。

    期间他跟夏舅舅聊到慈善晚宴,说起他写的一幅字,盛夏插话,“三哥,你有空写福字送给我,我要照着写。”

    夏舅舅“你先把你钢笔字练好了再说。”

    盛夏不服气,跟舅舅闹着。

    后来这个话题就打岔过去,他以为盛夏只是随口一说,毕竟她从小就不爱练字。

    再次跟盛夏见面,她已经大学毕业。

    期间她也会回北京,不过他在国外,从来没碰到过。

    那次见面是在纽约,闵瑜带着她去找他,她要开演奏会,闵瑜让他帮着协调演奏会的场馆。

    那段时间闵瑜跟前男友闹分手,没时间管盛夏,就把盛夏全托给了他。

    白天时,盛夏就跟着他去公司。

    她喜欢盘腿坐在窗边,画对面的帝国大厦。

    晚上他加班时,她也陪着,说喜欢看曼哈顿的夜景。

    那晚他处理邮件,她就搬了倚子坐在他旁边,他回头时,她右手托着腮,懒懒的模样,左手正拿着铅笔在他文件上画画,画了一朵小花。

    小花的样子像极了她小时候、在他书法作业纸上画的那些小花。

    他指指那朵花,“一会儿擦干净了,这是合同。”

    盛夏抬眸,他正好也看向她。

    她嘴角带笑,一瞬不瞬的望着他,“就不擦。”连口气都跟小时候一样。

    她清澈见底的眼神里,有任性,有撒娇,有小小的骄傲,还有很多特别美好的东西。

    对视几秒,他赶紧转过去,假装继续处理邮件,实际上他一个字都没看进去,呼吸莫名的加快。

    他从来没想到,有天会陷在一个人的眼神里,出不来。

    那晚他加班到很晚,盛夏也一直陪着他,后来她趴在办公桌上,手指轻轻挠着他的手背,说了很轻的一句三哥,我喜欢你。

    直到现在,他都喜欢看她的眼睛。

    特别是两人亲密时,看着她的眼,他经常会失控。

    还有她的笑,也跟平时不一样。

    在一起后他才发觉,只有她很开心时,才会有那种像小孩子一样毫不掩饰的、最纯粹的笑。

    在最后一场小提琴演凑结束,她在台上致谢时,还有她考研那天中午,他去公寓接她时,都是这样的笑。

    盛夏还特别喜欢画画给他,画的也是千奇百怪。

    有次画了一棵树,叫盛氏孤独树,树的别名叫‘三哥’。

    她说“世界上有两种树最孤独,因为世上仅存一棵,其实我觉得有三棵树最孤单,第三棵就在我家。三哥,你是孤独的,我说的是灵魂上。不过以后你就不用害怕了,有我陪着你,放心吧,我不会抛弃你的。”

    任彦东从过去的思绪里抽身,把这幅字折好收起来。

    杯子里的水也已经凉透,他拿上字画,端着水杯进屋。

    今晚因为这个饭局,很多工作还没处理,他去了楼上书房。

    书房很静,开电脑时,他又走神几秒。

    以前回到家,心里是满的。

    在变化莫测、尔虞我诈的商场,他每天要应对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也只有回到家才有片刻的安静,不用去想生意场的虚以委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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