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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一章 组团现代游(72)
    杨玉英鼓着脸把贤妃的书稿整理好,给她公司新招来的编剧看。

    编剧看得崩溃:“啊啊啊啊!”

    杨玉英失笑:“多好的稿子,回头电视剧出来,再出版原著小说。”

    编剧:“嘤嘤!”

    想改编,他是不是还得重新修个汉语八级去。

    她不算是科班出身,大学的时候读的是运动学,结果大学读出来变成个文艺女青年,特别喜欢读小说,后来愣是靠着努力进了编剧这一行。

    虽然到现在她也不算多出名,甚至写了那么多剧本,连留名字都做不到,可她自以为本职工作做得不坏,业务精熟,加入大顺娱乐公司以后,一直摩拳擦掌等着大展拳脚。

    眼下这公司的待遇可好得很,虽然她当自由人的时候,创作方面更自由些,可什么都要靠自己,很累。

    大顺娱乐养他们几个编剧,工资高,奖金多,福利待遇好,她是绝对没有不乐意。

    就是来了这么长时间,光替老板把关审剧本,从没有发挥大的作用,老感觉丰厚的待遇拿着很是烫手。

    现在老板终于想起她来,肯定要努力再努力。

    不成想,竟然睁眼就看见这么一本小说!

    瞧瞧这字,写得真好,簪花小楷,一水繁体字……她大体还是能认得,毕竟时常看繁体小说。

    但是要像老板一样欣赏这本小说,确实不大可能。

    看着老板陶醉的眼神,编剧欲哭无泪。

    老板这么喜欢,难道她能说自己看不懂?

    真是……太难了。

    杨玉英笑得不行。

    其实大顺也早就推行白话文写作,他们家那位陛下更是倡导者。

    如今连科举答卷的策论,都有正经用白话写的。

    贤妃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她这人一向紧追文人潮流,算是京城第一批用白话文写作的先行者之一。

    当然,古文写得更好,也更擅长,贤妃到了新的世界,头一次发挥自己的特长,而且这么多人看着,她总归要用自己最擅长的写法才好。

    贤妃想得不错,可惜有点水土不服。

    杨玉英为了自家公司编剧们的身心健康着想,和贤妃商量了商量,请她来翻译一二。

    贤妃也没推拒,人家不光翻译,在研究了一阵子当下的小说以后,又写了第二个版本,这回用电脑写的。

    第二个版本虽然还是显得古色古香,充满文艺范,但这回是正经的夸赞,说明贤妃的文笔好。

    编剧再读小说,这回就看了进去,只看大体翻了翻前后,立时就信心十足。

    “老板放心,保证给咱公司写个好本子。”

    她也算资深读者,不怎么会写畅销书,但是审美眼光那是一流。

    别看这小说里面爱情轻描淡写,主角不那么伟光正,看起来像群戏,但是写得就是真实,有代入感。

    整个故事从少女为了吃一口羊肉,把自己卖进戏班子开始,写到她偶遇当今皇帝,一飞冲天,入宫做了丽妃。

    貌似是一个少女平步青云的故事,但是遇到那么多人,遇到那么多事,编剧看了就一点也不觉得,少女的人生有多么幸运。唔,似乎也不能说不幸运,总之,心情复杂。

    小编剧一时看得用心,熬夜看了三遍,回过头吐出口气,使劲擦了把脸,抹去不知道为什么涌出来的眼泪,冲杨玉英笑道:“老板,这故事改一改拍出来,其实能当宫廷喜剧看。”

    杨玉英:“……”

    “不如就叫大顺皇城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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