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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
  骂他是不要脸的贱货,上赶着倒贴被男人压得骚皮子。

    藜麦在跟秦家众人长久相处的过程中,终于琢磨出来一句真理,就是要脸的,始终是干不过那些不要脸的。

    行吧。

    他有些无趣的想着,我这辈子也做不到像你们那般不要脸,那我就远着些你们呗。

    你们那宝贝疙瘩谁爱要谁要,我不伺候了。

    他跺着脚,在路边小店点了碗米粉,借了店里电话给他发小打电话让来接他,路蕴咋呼着他的破锣嗓子,“你这么快就把秦哥给弄出来啦,不是说看守所手续挺难办的嘛。”

    是挺难办的,他们这片天高皇帝远,很多程序都是不合理的,求爷爷告奶奶的,费了他半个月时间,一千多块花的精光才把人弄出来。

    事后因为他手上的伤,在秦家蹭了几天饭,就被那位秦大姐戳着脸皮骂了几天,他那时候年轻脸皮薄,又因为被堵床上的事儿心虚。

    愣是不敢吭声,只能少吃多做,后来伤口发炎又营养不良,差点没要了他的小命儿。

    现在嘛,他还是那句话,谁爱搭理谁去。

    反正他是不会再管秦封死活的。

    “我没去接他。”

    路蕴愣了下,他是最知道藜麦对秦封有多好的人,好好儿一个三好学生,为了秦封,那是课也敢逃了,架也敢打了。

    秦封打架进局子了,他这发小急得跟什么似的,直接课都不去上了四处筹钱要捞人出来。

    这钱都筹到了,怎么好好儿的,又不去接人了呢,都不敢大声跟他说话了,压着他正处于变声期的公鸭嗓子,“你跟秦哥闹别扭啦?”

    藜麦不知道怎么给他解释,“这事你别管了,我在看守所门口小店吃饭呢,你过来接我,去看医生,顺道帮我带件厚衣服。”

    说完就挂了电话,端着碗喝汤。

    路蕴来的很快,开着他家运输用的小卡车,拎着件军大衣从车上跳下来,一眼就看见藜麦坐那抱着碗喝汤。

    端端正正的坐着,身姿挺拔瘦削,清清爽爽的短发,精致漂亮的五官显露无疑,周围吃饭的人都多看他几眼。

    面汤已经是添第三回了,老板挺喜欢他,乐呵呵的问他还要不要,藜麦也没不好意思,笑出来两酒窝,“饱啦。”

    抬眼看见路蕴到了,便放下碗筷,给了老板饭钱,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大衣套上。他长的高,衣服也撑的起来,只是两节小腿露在外面,晃荡着,白的刺眼。

    “可算是暖和了。再冷下去我要冻成冰棍了。”

    他呵着气,搓着手指,路蕴的目光就一路落到他手指上,那手指白皙修长,骨节分明。

    比他的胖手不知道好看多少倍,不由的哀嚎一声,“麦子你到底怎么长的嗷,咋哪都那么好看?”

    藜麦没心情理会他,打开车门钻进去,“好看有什么用,能当饭吃还是能当钱花?你再磨叽着不送我去看医生,这只好看的手就要废掉了。”

    路蕴比他矮半一个头,体重却是他两个多,矮矮胖胖,蹦跶上驾驶座,才去看他的手。

    他右手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早已经被血迹沁透了,不由的皱起胖脸,从旁边箱子里找出来一卷新的绷带给他,弯腰想去帮他包扎。

    被藜麦推开,“你开车。”

    自己拿过绷带,解开手上缠着的湿绷带换新的,露出里面的伤口来,掌心里被戳了个透穿,硕大个窟窿都能透光了,还能看见里面白骨森森的。

    把路蕴吓得脸色都白了,“怎么伤成这样?你也不觉得疼吗?”

    还面色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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