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27.舅舅来了
    棠梨之所以确定治不好,并非那人的病难治,而是他那种以冷抑热的法子用错了,说白了那人的病是自误了,如今寒热相战的形势已成,若单祛热会加重体内寒邪,若驱寒却又会加重热邪,使的寒热两邪相战之势更为严峻,就如热水倒进了热油锅里,熄不了火不说,反而会更麻烦。

    这种病也不是说不能治,只是极为难治,病到了这种程度,也并非一汤一剂一时一会儿能起效的,若非难知,想必以这位的身份,断不会四处求医。

    京城可是天子脚下,人才荟萃之地,莫说太医院里那些太医,就是民间但凡能闯出些名号的什么神医,名医,没有不想进京城的,毕竟京里贵人多,贵人多才有机会混出头。

    棠梨很清楚,无论什么朝代御医都是许多学医人的终极目标,说白了,进了太医院当上御医,才是真正的医术高明,这是老百姓的认知,而对于大夫来说,这也是唯一一条青云之路,因为太医是有品级的,是官,士农工商,士排在第一位,说到底不就是因为能当官吗。

    十丈红尘功名利禄,古往今来能做到淡薄名利的有几人,当然事情也并不是绝对的,棠梨当年跟着爷爷在外游历的时候拜访过爷爷的一位故友,他是一名大山里的赤脚医生,那个山村她如今还记得在大山的最里面,没有路,她跟爷爷一大早起来进山,到那个山村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自己的脚上还磨出了血泡,山里甚至还没通上电,若非棠梨亲眼所见,如何也不相信,还有这样落后的地方,落后就穷,这村子是棠梨见过最穷的一个,甚至温饱都很难保证,更遑论看病了。

    但这里却有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他便是爷爷的故友也是这个村唯一一个赤脚郎中,他是个中医,他的医术很厉害,棠梨甚至觉得他的医术跟爷爷也不相伯仲,但这样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却甘愿一辈子待在这个连电都不通的山村里,且他并不觉得苦,粗茶淡饭他一样自得其乐。

    棠梨随爷爷在村子里住了三天,几乎每天都有十几个病号过来看病,不止这一个村,附近的村子也有 ,这里的村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穷,穷的吃不上饭,更看不起病。

    棠梨从那个村子走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总会想起那位令人钦佩的老郎中,他固守的东西跟爷爷一样,而他比爷爷更为纯粹,爷爷终究放不下叶家。

    话题远了,接着说功名利禄,正因有功名利禄的诱惑,所以京里除了太医之外,便是民间也不缺医术高明的大夫,那人既是贵人,寻大夫是最简单的事 ,不用想也知道在京城必是看过许多大夫,而自己前些日子在山上冷泉遇到他的时候,他的身体内仍是寒热并存,可见他之前看的大夫并不管用,若不然即便不能治也会告诉他用这个泡冷水的法子行不通,那么他的病也不会如此严重。

    至于余星阑的医术如何,棠梨从他开出的方子也能大约知道,的确是一位医道高手,不过这病即便让自己爷爷来治,只怕都没把握,而余星阑的医术再好也比肯定不如爷爷,所以那人拐这么大个弯子找余星阑治病,怕是要白费心思了,所以自己才会脱口说治不好。

    并非能掐会算,而是知道前因后果,只不过这些话跟小舅舅却不好说,遂眨眨眼道:“我不过随口一说,小舅舅怎么当真了。”

    苏定山也笑了起来:“倒是舅舅的不是了。”说着又凑近棠梨低声道:“那位叶府的老夫人还住在这儿呢。”

    棠梨点头:“舅舅这话说的奇怪,本就是亲戚,老夫人不住这儿住哪儿?”

    苏定山:“我是觉得蹊跷,既是亲戚怎前头那么多年都没走动过。”

    棠梨自是不能说给老夫人看病的事,便道:“是亲戚但有些远,这次也是凑巧,说起宗谱,

-->>(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