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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很久以前——其实也许并不是很久——但人们大都不记得多久了——人们口中的长泽大陆既指他们所处的这方宇宙,也指他们脚下踏着的这片广袤陆地。但现在,人们有意无意地将血樵平原划出这个名词的范围之内。大家认为那里充满奇异而危险的事物,也是众多魔修门派栖息的地方。它未知、残酷、无以名状、不可设想,因而百姓心中畏之,口中避之,逐渐的将血樵平原当成是与长泽大陆相对的一块地方,不再关注它们其实是同一块陆地,同一片沙土。

    当然,血樵平原的土地与普通老百姓所住的地方大有不同,越是深入平原腹地,它的土壤便越发的红。据说这片土地一直是巨兽生活与厮杀的场所,它们相互撕咬捕杀,两两间互为食物,于是千万年来,它们所洒下的血,竟将这片土地染红,同时也浇灌出许多诡异的植物。一踏入血樵平原,人们就能嗅到无所不在的血腥味,或浓或淡,渗透人的衣物与肌肤。这里的危机也同样无所不在。

    但是,这么一个奇异的区域,历来却为修士所喜爱。在这里生长的动植物,有许多既危险又珍贵。他们或单独行动,或结队同行,深入血樵平原,挖掘晶石矿物,搜集奇花异草,猎杀凶猛走兽,获取有助于修炼的所有资源。确实有不少修士时运不济,又或者天道弃他不顾,在血樵平原里意外身亡,但这个世界里,自然是活着的修士比死去的多,从血樵平原里回来的比回不来的多,因此到那儿探险,一直是个历史悠久又经久不衰的事情,而且人们还可以借着消灭魔修的正义理由,在物质利益之外为自己赚得一些名声。如此肥差,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去的人还是很多,那些坐落在血樵平原边界的城镇也就顺势繁荣兴旺起来。

    白雁镇就是血樵平原边界上的一个小镇。说它小,其实也不怎么小,因为近些年它扩张了不少。它扩大了,住的人就多了,又加上这儿天高皇帝远,什么人都有,黑的白的,三教九流,鱼龙混杂,修士多,凡人也多,好人多,坏人同样多。这里每天都是很热闹的。

    当常安下了马车,看到人们自城门内外进进出出,他的心里也是热闹的。但他也哀伤。因为他们的钱只够两人坐马车来这里,一路上还要受车夫唠叨,唠他们好生尊贵的修士,竟然跟一个凡人讲价。常安觉得冤枉。凡人的通货是银两,修士的通货是晶石,凡人要晶石没用,修士要银两也没用。一般来说稍有规模的宗门都挺有钱的,他们会受凡人所托,驱赶糟蹋田舍的山精妖怪,超渡作恶的鬼魂,还有主持祭祀等等,来钱很快很多。他们也雇佣凡人来工作,让他们干粗活杂活,照顾灵草药材之类的。可罱皑宗是个特别的地方,历代宗主为了不受外人滋扰,实现自给自足的生态,搞了一个又一个发明,让罱皑宗完全不用借助凡人的劳力就能维持下去,因而宗门里头晶石是有的,可钱,真是翻了柜底都找不出一个钢镚儿。常安自己是没钱的,他从少爷的柜子里翻到了一些,但还不够坐一趟马车,后来还是陈凡资助了他们其余的。陈凡来罱皑宗的时候带了些钱,进了宗门就用不着了。虽然不多,他还是把全部的钱给了常安。他在这里过的如鱼得水,完全没有遭髑髅宗抛弃的悲伤。他的罱皑心法到了第二重,他相信过些年就能结丹。常安看着他因祸得福而无忧无虑的样子,心里有些复杂,最终也为他高兴。

    白雁镇是陈凡出生的地方。他说的不太确定,但他可以确定的是,自他懂事起,就在白雁镇的街头流窜了。他在镇郊一间破庙里长大,起初是破庙里住的跛脚乞丐收养了他。后来有一年冬天,他从街上回来,发现庙塌了,压了厚厚的雪。他扒拉几下,手冻没了知觉,就没再往下扒了。他把偷来的烤红薯掰开两半,一半拍进雪里,一半塞进嘴里,发着抖进城了。

    随后他在白雁客栈里当杂役,还认了掌柜当义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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