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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好的开始 (球推荐!球收藏!)
习惯。

    因为裤子太短了,和穿四角内裤差不多。

    脚上则穿着平底的匡威鞋,别说气垫了,鞋底的橡胶都是硬邦邦的。

    不过打多了自然无所谓了,这性感小短裤穿着其实挺凉快的,丝毫不影响腿脚活动。

    至于鞋子,反正在系统里不会受伤,更是无所谓。

    李良试过在自己胳膊上咬了个口子,当时感觉疼,醒来以后胳膊上一点痕迹都没有。

    李良以球队大前锋的身份登场,镇守球队的内线。

    和他搭档的人,正是nba历史上的第一个超级巨星,为湖人五次夺得baa/nba总冠军的传奇球星乔治-麦肯。

    当然,从样貌上看,他一点儿都不像个篮坛巨星。

    他戴着一副厚厚的圆眼镜,头发用发胶梳理得一丝不乱,要不是身高6尺10寸巨大无比,看起来就好像一个公司职员。

    虽然看上去文质彬彬,但乔治-麦肯在球场上委实是个硬汉。

    在1949年的总决赛中,麦肯无可阻挡,对手国会队的主教练奥尔巴赫使出野蛮的冲撞战术,最终把麦肯的手腕给撞骨折了。

    结果麦肯在左手腕打上了石膏,继续比赛,反而越战越勇,帮助球队一举击败对手,拿到了他的第一个nba总冠军。

    身着99号球衣的麦肯手打石膏参加比赛的海报,成为了nba最早的经典画面。

    李良看着这个眼镜大个,虽然只有6尺10(2米08),但在早期nba已经是个巨人。

    那时候有些球队的中锋身高都不到2米。

    而且他的身高是实打实的,没有任何虚报成分。

    不像现在的nba球员,明明两米左右,要报个2米06。

    2米06/6尺9的,则要往6尺11寸(2米11)甚至7尺(2米13)去虚报。

    李良知道,自己的五个助攻就要靠这个大个子了。

    吸取前几场的教训,他决定一定先把助攻刷完,然后才能专心致志的刷分。

    第二节比赛开始,跳球。

    1950年代的比赛有一点和现在比赛不同,四节比赛,每节比赛开始都要进行跳球来进行球权争夺,而不是像现在比赛这样,只是开场象征性的跳一次球。

    在更早的篮球比赛中,跳球更加频繁,每次一方进球后,都要重新跳球争夺球权。

    后来为了比赛流畅性,才进行了更改,直到现在变成开场一次跳球。

    李良主动站到了中圈,麦肯没有反对,就让李良进行跳球。

    麦肯虽然是中锋,但当时医疗和运动环境很差,他的两条腿早就饱受伤病折磨,基本跳不起来了,所以跳球总是会输。

    李良不同,他的腿还充满了活力,轻松跳赢了对手,帮助湖人获得了球权。

    获得球权的湖人没有着急进攻,和活塞一样他们开始在外线传导球。

    当球传到李良手上时,李良没有继续玩击鼓传花的游戏,而是看准一个机会,低头猫腰,从中路持球直接杀向了禁区!

    1950年的三秒区只有6尺宽,所以和罚球圈连在一起,看起来就好像一个钥匙孔。

    麦肯站在了钥匙孔的顶端,靠篮下很深的地方。

    李良的运球比那个年代的球员要好得多,对手也没想到李良一个大前锋会持球突破。

    这个突破来的出其不意,李良一下就过掉了防守人,接着直冲篮下。

    对手的中锋福斯特补防上来,李良一个迈步,右脚起跳左手上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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