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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薛匪风拄拐走路很麻烦,只好稍稍用上轻功,偏偏一只手伸过来跟小猫挠痒痒似的,往他衣服上蹭。

    他停下来,沉了沉脸色,对方被拐杖一带,猛地撞上他,如果此刻薛匪风真的腿瘸,肯定被撞倒。

    他不愉地扫了一眼沈清然,按照这个人以往的行为解释,他不得不怀疑沈清然在偷偷摸他衣兜——要钱。

    沈清然帮不上忙,又怕山道不平,薛匪风摔倒在地,便像大人护着蹒跚学步的孩子一般,但由于他个子没有薛匪风高,这个动作分外可笑。一会儿碰到胳膊,一会儿摸到腰,像在吃豆腐。

    被薛匪风瞪了一眼,沈清然没感受到威胁,毕竟他前世的大哥在军区里混的风生水起,沈清然被嫌弃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眼刀是家常便饭。

    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女”的!他脸颊一红,急忙连连摆手,表示自己不是故意吃豆腐的。

    薛匪风看他慌张否认的样子,不可置否,只提了他肩上的包袱自己背着。

    沈清然肩上一轻,有点懵,背影怎么看起来凶凶的?他家里那一堆鸡骨头可怎么办呐!

    薛匪风来李家村的时候,为了装得像普通人,让常柏买了一窝公鸡母鸡,还让他在房前屋后种了几畦萝卜青菜,粮油配备齐全。

    现在,他盯着院子里乱糟糟的菜地陷入沉思,这一个一个小坑的,沈清然连拇指大的菜苗都挖起来吃了?

    他留的钱和米不够多吗?

    沈清然垂头跟在后面,上了一趟山,走了这么长的路,皮肤娇嫩的脚底早就磨出水泡,还被粗糙鞋底戳破了,滋味酸爽。

    但这不是最要紧的。沈清然无辜地看了一眼菜地,不忍心地别过头,然后指了指菜地,再指指自己,连连摆手。

    不是我干的!

    他灵光一闪,捉急地表示五天前夜里来了一只大野猪。比划手语好难,沈清然拉过薛匪风的手,卷开手指,在手心一笔一划写下“野猪吃的”四个字。

    从未干过活的手指,指腹圆润细腻,与薛匪风拿惯刀枪的手心相触,像是细嫩的柳条儿拂过沙场的岩石一般。

    薛匪风不自在地收回手,冷着脸往屋里走,说起来荒唐,但他总体并不意外。直到迎面看见了一堆成山的鸡骨头,成千上万的蚂蚁绕着桌子组成了几十支运输队伍,密密麻麻。

    难怪家里安静如斯,感情除了沈清然这一个大活人,其他都被吃了。

    他方才还以为沈清然一个人过了九天,可能学会自力更生,现下只剩死性不改四个字可以评价。

    沈清然: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虽然鸡进了我的肚子,但真不是我吃的。

    在薛匪风凌厉的视线中,因为太恶心不想收拾,拖了一天的沈清然麻溜地从墙角找到一个簸箕,把鸡骨头都扫进去,差点把自己薰吐。

    薛匪风看见沈清然身上的衣服,便知道自己的房间被翻过了,比起沈清然无事献殷勤,他做出什么无礼的事都不意外。

    出乎意料的是,房间虽然被动过,却没有像外面这样杂乱不堪,东西都还在原处,只多了一个地铺。

    “你这几天睡这儿?”薛匪风喜怒不明地问。

    沈清然研究着他的表情,谨慎地点了点头。原主的房间不仅乱,还有一股腥臭味和死老鼠味。沈清然怀疑原主是不是嫌茅房远,在床底尿尿了。

    这让人怎么住!

    酒店只住五星级的沈清然更不愿意收拾。

    “今晚回你自己那住。”薛匪风就要关门,沈清然没有弄乱他房间,也没有睡他的床,这点拉回了一点好感。想到这,薛匪风嗤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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