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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艳情书里的主角


    他情不自禁露出什么马脚,同时还非常担心这娘们不会把他摸她的事情说给江敏听吧?

    还真别说万峰的担心是扯蛋,这样的人还真有,万峰就亲眼见到过一个。

    上一世小树屯里就有这么一个奇葩的女人,那应该是两千年前后的事情,她男人在渤海新造船上班,一年除了节假日几乎不回来。

    一个男人不在家的女人自然就成了村里闲汉们撩骚的目标,该女人尽管姿色一般但胜在年轻,三十多岁的样子比较丰满。

    都说好女怕缠朗,何况本身就不是什么贞洁烈妇,久旷之人被勾搭久了自然会有上钩的一天,终于某天她的第一个野汉子诞生了。

    其实这在农村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哪个村子还没点龌蹉的事情。

    但奇葩的是一夜癫狂后。

    这个女人大概是夜晚兴奋过度了,第二天一早就跑到要好的姐妹处把自己的艳遇说了,甚至还描绘了其中的细节。

    你想呀,话到女人的耳朵里想守住秘密,那基本和山羊看草、狐狸看鸡一样没谱。

    没超过一天,谁谁谁和谁谁谁如何如何了全村都知道了,而且中间还有细节描写。

    传话这东西本身就是往里兑水的玩意,一只耗子经过一百个人传咏最终就变成了一只大象。

    经过传咏后,原本一个只有两千字的大纲就变成了一部十万字黄色巨著,保证超过**。

    如果当时有网络,万峰相信白洁什么的都得靠边站,这才是网络第一艳情巨著。

    人真有不一样的,这本巨著的女猪脚在得知自己的事迹被广泛传咏后竟然毫不在意,反而食髓知味变本加厉地又勾引了好几个,一时间这本书竟然还出现了外传,前篇后传什么的。

    终于,两年后她男人不幸地看到了这本书,发现自己成了武大郎后就毫不客气地就把她遗弃了。

    大概怕被药死。

    以栾凤那马大哈的性格,万峰很担心自己先成了某部书里的主角。

    一转眼就又是星期天了。

    八零年九月七号,星期天,晴,白露。

    白露后的天气就开始转凉,阴气渐重,露凝而白也。

    清晨时分发现地面和叶子上有许多露珠,这是因夜晚水汽凝结在上面,故名白露。

    万峰站在栾凤家的路边等车,就很清楚地看到路边的草叶上有一颗颗晶莹的露珠,用脚一趟那些草叶就会像下雨一样抖落一片水滴。

    他的脚边放着一个大包,里面有八十条裤子,这是栾凤最近两天出货量的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