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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幽夜逸光
   又忽一日,徐佑尽展与人沟通的能力,除了极个别的陆绪死忠,他跟所有人都能说几句话,却又分得清楚亲疏远近,不让任何一人被冷落,也不让任何一人觉得他的亲近超出了该有的范围。

    人与人交往需要拿捏度,这一点,再没人他拿捏的更好了。

    古代的人是孤傲的,但人也要交朋友,朋友多了,在这个通讯基本靠吼的年代,作品和名声才更加容易流传出去。躲在山沟沟里感叹怀才不遇的,其实都不可怜,连李白杜甫未成名时都得四处投送行卷,给权贵写拍马屁的章,其他人还有什么理由偷懒呢?

    徐佑早过了孤傲的年纪,他的心波澜不惊,并不觉得多交朋友是低贱下流的事,也不觉得会交朋友是多么厉害的技能,这些身外事,已不能动摇他的心神分毫。

    在当下,交朋友是该做的事,那去做!

    这么简单!

    夕阳西下,黑幕降临,陆绪还是没有从房间内出来,说好一日,那等到子时,反正来都来了,也没人急着要回家。徐佑站了起来,道:“不如我先来,请大家指点指点?”

    张紫华点头,道:“也好,枯坐无趣,让我们先听听你的班马章!”

    论辞赋,不能不提司马迁和班固,张紫华虽然不认为徐佑能够与班马并列,但也不吝誉美之词。

    这是徐佑该得的!

    房内点燃了数十根白烛,徐佑踱了几步,在紧闭的窗户边站定,突然回头道:“谁肯为我执笔?”

    这是他的习惯,作诗的时候大家已经见识了,所以并不为。交朋友的好处立刻呈现出来,七八人争相报名,徐佑笑道:“不须这么多,三人足够了!”

    顾允、张墨和张桐被公举出来,三人分开坐下,各执一笔,徐佑悠悠道:“我这七日,日夜所思,三都赋全都印在了脑海里,挥之不去。我先吟吴都赋,三位郎君各写一句,莫管笔意,应该来得及。”

    “好!”

    徐佑闭目,沉思,复开眼,道:“东吴王孙冁然而咍,曰:“夫图景宿,辨於天者也。下料物土,析於地理者也。古先帝代,曾览八纮之洪绪。一六合而光宅,翔集遐宇。鸟策篆素,玉牒石记。乌闻梁岷有陟方之馆、行宫之基欤?而吾子言蜀都之富,禺同之有。”

    顾允下笔飞快,等徐佑说完,笔锋停留在“有”字的最后一勾,起后世圆珠笔写字的速记丝毫不慢。

    “玮其区域,美其林薮。矜巴汉之阻,则以为袭险之右。徇蹲鸱之沃,则以为世济阳九。龌龊而算,顾亦曲士之所叹也。旁魄而论都,抑非大人之壮观也。”

    张墨在速度略落后于顾允,因为他的书法风格更接近东汉著名书法家崔瑷,结字工巧,点画皆如铁石,自然不如顾允的今草挥洒自如。

    徐佑之所以要三人同书,正是为了照顾这种速度的差异,并且用毛笔写字颇费腕力,既讲究快,又要求多,还得美观大方,不可能一人兼顾。

    “何则?土壤不足以摄生,山川不足以周卫。公孙国之而破,诸葛家之而灭。兹乃丧乱之丘墟,颠覆之轨辙。安可以俪王公而著风烈也?玩其碛砾而不窥玉渊者,未知骊龙之所蟠也。习其弊邑而不睹邦者,未知英雄之所躔也。”

    张桐起顾允、张墨要更逊一筹,但功底还不错,一看是经年练习书法的人,只是运笔不够快。等徐佑说下一句,顾允已经书写过半时,他这句才刚刚写完。

    如此接力,一篇洋洋洒洒的《吴都赋》,总计三千七百八十五个字,足足用了一个时辰才写完。间徐佑说到口干处,正欲四处寻茶,早有士子端着茶杯殷勤奉,不为别的,只求润口之后,继续听他吟诵,好两情正酣时,突然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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