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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不信命
口的郁气一下子就排出去了。” 刘令默然,就连他自己在南山寨生活了两年之后,都有一种想要肆意妄为的冲动,更不要提唐宁这种小孩子了。 人生来就是渴望自由的,自由的生存,自由的吃喝,自由的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有的人自由的做着令人拍手称赞的好事,与之相对的,就有人自由的做着令人深恶痛绝的坏事。 这样不行啊,不能任由那些坏人为非作歹啊。 于是一套不成文的潜规则出现了,它告诉人们,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 然而还是有一些人无视规则,继续为非作歹。这个时候就需要法律来约束人们,给好人褒奖,给坏人惩罚。 而强盗窝,恰恰聚集着这个世界上最不把法律当回事的一群人。他们信奉着病态的自由,将破坏规则当成最快乐的事情。 一个汇聚了人世间所有罪恶的地方,滋生出来的细菌,就容易将生活在这个地方的人们污染。 唐宁来自于千年以后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人们用了很多的办法,想要留住‘仁义礼仪信,温良恭俭让’,但这十个字还是愈行愈远。 道德观,是非观,完全靠着一个人的自身修养,而不是来自于社会要求。 在强盗窝里面生活了一年多,目睹太多人间惨状的唐宁,三观虽然没有被毁灭殆尽,但也差不多了。 现在,就是唐宁极为困难,最为迷茫的时候。 在这个清秀和善的外表下,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里面藏着一个怎样的恶魔。 所以他让自己忙碌起来,不论是弄豆油,还是弄白酒,亦或是等着看沈括的笑话,都是让自己不去想起那个恶魔的方式。 读书已经静不下心了,半夜梦到自己杀了人,起床时竟然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甚至连愧疚的感觉都没有,这几乎已经让唐宁崩溃了。 刘令望着哀伤的唐宁叹了口气道:“我会想办法的,不过吴胜我还是要带走,那小子是个练武的好材料,而且现在岁数还小,骨头也没定型,正是打磨的好时候。” “带走吧带走吧,他能成材,也不枉我花了这十五两银了。他的身契我回家的时候就扔到灶眼里了,好好待他吧。”唐宁站起身低声道,然后就背着手去了后院。 “对了,你让我找的人我还没有找到,不过有人在负责,有消息他会联系你的,你不要着急。” 唐宁的脚步顿了顿,最后终究是没停下。 不知是不是错觉,刘令竟然在这个并不高大的背影中看到了一丝落寞的味道。 “你这个院子的布局不好啊,这棵树可是个困字啊。”刘令突然叫道。 “我不信命!”唐宁大声的回道。 ……………… 吴胜是被刘令夹在腋窝下面带走的,哭喊的惨烈至极,就连梦溪园里的人都好奇的往外张望。 可便宜了那些仆役,个头矮的丫鬟想要往外看,就只能骑在这些仆役的头顶。 刘令离开之前瞅了眼那个坐在自家台阶上的老头,冲着他笑了笑。老头也咧开没牙的嘴巴乐了,随后就眼瞅着刘令骑上了马,一路绝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