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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好苗子
    他们跟在老兵后面冲,打一场顺风仗也就罢了。

    一旦逆势,最好的结果就是一哄而散,如果运气不好,反而会冲乱老兵组成的排头兵阵形。

    所以,吴争做了这一番看似荒唐的安排。

    所有的好箭手都带去了平岗山,把这群训练才三天的菜鸟留下,给了他们此战最重要的一环——射箭。

    三天的训练时间,什么都没学,就学了怎么使用弩,怎么拉弦,怎么装填。

    会这项技能精通的话,那就看悟性了。

    可仅仅只要学会,三天时间就足够了。

    他们不需要准确度,百步的距离,弩都架好在固定的位置,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拉弦装填击发,单调枯燥,但非常有效率。

    上中下三层弩箭,密集而不可躲避。

    强大的贯穿力不是肉体可以阻挡的,就算是马皮厚,也一样。

    百步的距离,射中马匹的弩箭也就是个贯穿,可射中人体的始终箭,那足以再贯穿一具人体。

    明军的箭自然不伤害自己人,这就是钱翘恭部不带长枪,只带刀盾的主要原因。

    目的不是为了阻击,只是为了保命。

    当然钱翘恭部的任务依旧没变,那就是,杀敌。

    以支援沈致远、周大虎部的幌子,吸引从两侧合围的鞑子,不让鞑子去攻击那数百未经训练的菜鸟,然后在弩箭发射之后,抽冷子杀死被弩箭射得鸡飞狗跳的鞑子。

    这一步步的部署,确实天衣无缝。

    这是一场有计划、有预谋的屠杀。

    从鞑子现身之时,就已经决定了结果的屠杀。

    全歼合围的约五百鞑子骑兵之后,钱翘恭部反身与沈致远、周大虎部队会合。

    而此时战场上双方的兵员比,明军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

    还活着的鞑子慌了,开始转头逃跑。

    可问题是,明军也有骑着马的兵。

    他们对战肯定不行,可打落水狗,特别拿手。

    要知道,被钱翘恭硬拉来支援三界,竟然连一刀都没挥,生生吓走了鞑子骑兵,这个战果,让这些骑着马的兵,都以魏文远、廖仲平部的救星自居。

    甚至在吴争恐吓钱翘恭要砍他头时,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菜鸟,还敢拿怒目瞪视吴争。

    都说有什么样的主帅,才会有什么样的兵。

    三里之内,但凡看得见的鞑子骑兵都已经躺在地上了。

    士兵们忠诚地执行了吴争的命令,我们不要俘虏。

    他们确实是好苗子。

    打扫战场之后,所有明军士兵都乐呵呵地,以慵懒的姿势躺在官道上,他们已经开始在考虑该如何花费即将到手的赏赐。

    就连魏文远等人也一样,魏文远大松了一口气,有此大捷,足以抵偿之前一战的伤亡,对王之仁可算是有交待了,说不定还能再升一级。

    周大虎等人在放声大笑,三十几条汉子,就伤了三人,原本以为这次十有八九是交待在这了,可现在,每个人都还在喘气,连三个受伤的混子,不,现在他们已经是正规明军了,都强忍着身上的痛楚,咧着嘴,比哭还难看的笑着。

    赵史也在笑,怎么能不笑呢?

    他甚至已经写了遗嘱,派人送去了绍兴府家中,让妻子不要改嫁,好生把儿子养大。

    一想起自己死后,老婆会改嫁,赵史就非常得郁闷。

    甚至想不顾一切地跑回家,守着老婆儿子热坑头,这个六品官不要也罢。

    可现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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