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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0章:一体尽忠
十万两就能买十万石稻谷,也就是九千多吨。

    一亩地收获一石的话,也得十万亩地。

    刨去富绅自留的部分,应该差不太多。

    富绅的良田是大头,贫农种的地是小头。

    至于富绅们愿不愿意来京城避难,某太子就管不着了。

    一旦在战后查获通敌之人,正好可以抄家灭族,岂不快哉???

    东宫卫队也就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顺天府的范围内收一部分庄稼而已,也不能跑到南边的保定府去收庄稼。

    还有一件事需要说明,那就是大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北直隶的耕地面积是五千八百万亩。

    到了建文二年(1400年),就锐减到了两千七百万亩,简直比打五折还刺激。

    具体到万历清丈时,蓟州的耕地面积为一百零八万亩。

    到了某太子监国时,实际有多少土地,也许只有天知道……

    按照面积计算,顺天府起码要占到北直隶的六分之一左右。

    折算成耕地面积的话,照建文时期折算,少说也得有四百万亩。

    但某太子能按四百万亩收粮食么?

    显然不能!

    哪怕按一百万亩收粮,都得出动好几万军队去征粮!

    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这也是某太子自监国以来,一直不动土地的原因。

    你们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老子把抄家拿到的地契都折现。

    至于那些土地谁来耕种,就不是某太子的事情了。

    这年头有银子就能买到粮食,从北方买不着,就去南方买。

    在顺天府境内征粮就是为了坚壁清野,不给辫子留吃的。

    待战后哪个大户人家没交给朝廷粮食,还要朝廷对其进行救济,那就是通敌无疑了。

    乐观地说,某太子拿出一百万两银子出来征粮,这笔钱恐怕都花不完……

    那些不愿意把手里的粮食卖给朝廷的富绅的想法,其实很容易弄懂。

    一来他们可以待价而沽,只要留着粮食,就可以在高价出售套现。

    二来还能在“大清王师”入关之后,用粮食来保全家小的性命。

    如此一想,卖给明廷粮食就不那么划算了。

    某太子现在就可以确定,等打完了仗,会有一批人去给辫子们陪葬!

    天灾与辫祸一并前来,四条腿的蛤蟆难觅,两条腿的奴才遍地都是!

    城里的土豪要么尽早跑路,要么躲在城里等最后的结果。

    他们其实对辫子的帮助是微乎其微的,顶多能从资金上孝敬一些。

    城外的富绅都拥有大片的土地,在顺天府地区天气还不算特别恶劣的情况下。

    这些土地只要耕作得当,还是可以获得不错的收成的,也是他们在自己的地界上当大爷的倚仗。

    富绅说白了就是有功名的地主,获得功名有两个途径。

    一是考,就是科举,哪怕家里有人是个秀才,也能享受超过寻常百姓的福利待遇。

    二是买,就是投献,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抱大腿,大腿越粗,福利越好,家产就越安全。

    结合大明的实际情况,这叫北有地主,南有商贾,加上东边的“边将”与西南的“土司”,以及吃皇粮的朝臣,便是大名鼎鼎的“东西南北中”!

    这伙人每把都“发财”,户部次次吃“白板”,还有辫子与流寇伺机作乱,朝廷年年有余才怪!

    不能一杆子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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