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嘉义笃行—有三不典
    至于一不当,咱们之前已经说了,即犯忌讳的东西不当。

    一来为了堵死罪犯销赃的渠道,二来也是害怕典当品将来成了死当典当期内未赎回而被当铺收走物权的典当品之后,当铺方面难以将其出售回笼资金。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送进当铺的这些东西,其实多多少少都犯点儿忌讳。

    你想啊,宝贝身上又没长嘴,你当铺凭什么说我拿来的宝贝是贼赃啊?噢,这件东西你在王爷府里见过?

    那凭什么王爷收藏的宝贝就一定是真品呢?王爷就不会一时看走眼,买一件赝品回来当真品摆着把玩?

    所以一件宝贝究竟是不是贼赃,谁也说不准,所谓的犯忌讳,通常都是当铺的朝奉拿来当作搪塞的借口。

    比如朝奉看过这件宝贝之后,过来恭敬地对着客人行礼说:“爷,您这宝贝有点儿犯忌讳,小店不敢收,还请您另寻高明。”

    言下之意便是,客人您拿来的东西实在太贵重,会占用当铺账面上太多的流动资金,万一将来这件货品成了死当,小人很难找到能接手的下家,所以这件东西小人不敢收,客人您还是拿回去吧。

    用这个借口拒绝前来典当的客人,并不算犯了典当行里的规矩,也不怕客人恼羞成怒前来砸店。

    至于这二不当,乃是活物不当。

    过去有句老话: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意思是说,活着的时候是开价万贯都嫌低的踏雪青璁、照夜狮子,一旦死了就是枯骨一副臭肉一堆,分文不值。

    但凡活物,今天活明天死都是说不准的事情,万一这活物死在当铺里怎么办?当铺岂不要照单全赔?

    所以当铺行里历来拒绝收当活物,任凭客人说出大天来也不行。

    我觉着如果能拿得出连朝奉都不敢收的贵重物品,显然不会是寒酸门第,林先生自然也犯不着为其动了恻隐之心。

    而林先生更不可能强迫朝奉收当活物,若真觉得人家可怜,还不如直接把钱施舍给他,权当做慈善了,所以当活物的可能性排除。

    那么最后只剩下这三不当贱咳嗯,便宜货不当。

    顾名思义,典当一行并不欢迎货品价值太低的典当品,因为当铺平时要拿出相当大的一笔流动资金来随时准备收取优质当品。

    所谓优质当品,是指当品价值高而且死当率低的典当品,那么为何典当品价值越高,死当率就越低呢?

    因为当铺并不会按照典当品的实际价值足额给顾客出价,当铺为了给自己预留出足够的盈利空间,给出的收当价往往不足物品实际价值的一半儿。

    典当行内有句话叫做“足十当三”,意思是一件花费十两银子买来的东西,如果送到当铺里去抵押,当铺能出价到三两就不算欺客坏了行里的规矩。

    按照这个标准,自然是典当品价值越高,在成为死当之后顾客的损失就越大,因此顾客也越倾向于按期带着本金和利息去赎当既然顾客按期赎当,当铺当然也是资金回流利润多多,大家皆大欢喜。

    多说一句,对于一家当铺而言,其账面上所拥有的流动资金往往被视为实力的象征。

    在旧中国,经营当铺最富有经验的往往是山西的晋商,过去最有名的大当铺基本都是晋商们开的。

    我曾在一本清人的笔记中读到一个故事,据说在乾隆年间,有一位大商人为了打破晋商在当铺行业的垄断,高调雇佣了三家大镖局,一同保了两百万两白银的镖进入太原市去开当铺。

    要知道二百万两可不是小数目,同时期江南藩库每年解上京城用于支付文武百官俸禄和弥补皇室用度的漕银,撑死也就这个数字了。

-->>(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