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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瞳色与金眼
头,而且一步不停,空旷雪地清晰传递着话语:“你可以在出发前拒绝我啊,或者找个借口让马尔科来。” 风雪骤然,才十来秒没动,粉尘似的灰雪瞬间黏附了外套、面罩。枪支上的旧雪,在西蒙几乎要丧失在视野前,拉米雷斯重又迈出脚步,纺织枪套里的卡宾m4晃动着,他奋力挥动着手杖,赶上了西蒙,看清楚了他的狙击枪仍在肩后,似是幽幽地叹了口气。 西蒙细数着黄金眼追来的步伐,风雪呼啸声阻碍不了他听清拉米雷斯的动作摩擦,所以西蒙别无异样,甚至放缓了几步好让自己保持在拉米雷斯视线。“动作快,天黑前最好赶到伏击地点,我希望你带了足量的热量贴片。” “是的,头儿。”首次,拉米雷斯这么说道。 逐渐升起的暴风雪令荒野旅者无法通过太阳判断方向,这对于西蒙与拉米雷斯而言却是小事一桩,有指南针在,他们就能寻得到归途。 “到点了。”西蒙忽然说道,旋即,他指了指脚下,掏出工兵铲开始掘洞。“你去我的对面。” 拉米雷斯努力回想着,他摸出地图一看,惊呼道:“昨天的伏击地点,你要做什么?” “欣赏雪景。”铲子抛出的灰雪每积满一层,西蒙便抚平,争取在埋入雪地后不留一丝痕迹,工兵铲一顿,冰冷说道:“你可以选择掉头返回,没有问题就执行我的命令,佣兵。” “疯子,你这个疯子。”拉米雷斯哪里肯再向前多走一步,这里分明是昨日中午,应该就是此时此刻打过的伏击,第一次也就罢了,西蒙居然想原地打第二次?若是说昨天是精心准备下的突袭,这次百分百的送死! 西蒙沉寂地掘进。“我要回去,我要回钢铁城,老子就不该听了你的邪,参加这趟见鬼的远程!”拉米雷斯刚越过西蒙,几乎同时,一人出拳,一人踢腿。 “我说了,执行我的命令。”西蒙单手接住了拉米雷斯势大力沉的踢击,右手闪电般探出,掀翻了拉米雷斯小腿,欺身而上,手腕扣着他的喉咙,西蒙的左眼如退潮一般褪去瞳色,片刻内化作了纯粹的眼白,只余夏针尖似的瞳仁。 一秒后,西蒙制伏了数月前平分秋色的对手。 “你听清楚我的命令了么?佣兵?”西蒙手臂逐渐发力,任凭拉米雷斯如何挣扎,他的头颅恒定地陷入雪地里,在口鼻行将淹没前,拉米雷斯叫道:“我去!我去!” “明智的选择,士兵。”西蒙松开了手,看了看aats腕表,说道:“距离下午一点还有十五分钟,半小时内,我要我的相对位置看到你,否则……”西蒙卸下了狙击枪。 一小时后,西蒙藏在半米厚的积雪下,透过刻意留出的观察口望见了如法炮制的拉米雷斯。在自我营造的掩体或是坟墓中,西蒙打开了对讲机,提示道:“直到天黑,不移动位置,你负责观察,不要开枪,从现在起,关闭电子设备。” 结束通话的瞬间,西蒙深吸一口气,借着调整气息,他进一步降低着心跳,减缓着泵动血液的流转速度,血液循环减到最适合的比例,每隔一分钟,他才眨动一次眼,并不是为了润滑眼球,而是扫除睫毛冰雪。他能感受到刻骨冰寒,但他无动于衷,一具尸体,一具缓缓失去温度的尸体。 几个小时对于战前人而言,仅是一场电影罢了,拉米雷斯却冻得脸庞发紫,不像昨日的掐点埋伏,一群人忍受苦寒总比独自来的强,他感觉到了几百米外,昨日中伏死去的十字军士兵冰雪下的尸骸,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会被掩埋于此,直到短暂春天来临,解冻后成了野狗腐狼的食物。但一夜风雪后,这儿崭新如初,宁静祥和。 隆隆的车声惊醒了拉米雷斯,常年的战斗意识迫使他握紧了扳机,顺着acog瞄准镜,他看见直线另一端始终睁着眼的西蒙。佣兵知道,这个十有八九出自战前某精锐部队的年轻人在耐心挑选最佳时机,一如昨日。 引擎盖刷着鲜亮血十字的雪地履带车停在山丘入口,这条路线是通往交战前线最近的一个,变道要多付出几个小时。同理,一部电影时长,问题在于,多花费一个小时,就会天黑,天黑后的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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