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第286章 老元认家主
豫的挽起袖子,用靴子侧面隐藏的刀片割破胳膊,这一刀的位置很讲究,虽然出了血,可是并不会留下伤疤。后世带来的习惯,冷锋还是觉得自己身上留下伤疤是耻辱。

    他将自己的破口和老元胳膊上的破口贴合起来。这个仪式叫“溶命”,这表示老元保证自己以后可以随时为冷锋这个主家赴死。

    贴完、仪式完成以后,老元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在长安混了很多年,他见惯了长安豪门的阴暗面,好多人都喜欢让家臣家将干阴暗的事儿、背黑锅,所以老元不会乱认家主。

    冷锋这个主家,很符合老元的择主标准,以前可以厚着脸皮负责经营天下楼,可如今就要拿着一百万贯替主家打“商战”,老元觉得,还是认了家主比较妥当。

    这样一来,就是商战打输了他也不必落下心理负担,家臣和家主是一家人,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哪有一家人因为事情办砸了问罪的?

    得偿夙愿的俩人都忍不住笑了出来,就连驾着车、一直面无表情的龙影也露出了笑容。

    在皇宫待的久了,他也明白家臣是怎样的存在,一个拥有家臣的家主和没有家臣的家主可是两个地位,拥有家臣的家主,才能证明自身的实力。

    “好好搞吧,家底都交到你手里,要是你败的少,咱们就是大胜,要是把家底败光了,你老元自己去讨饭,我是熩国公,丢不起这人。”

    老元哈哈大笑:“何须讨饭,家主只要把老奴卖到人市,还是能换取一两顿餐饭钱的。”

    老元成为家臣后,和冷锋说话就不再那么拘谨,但他和老李一个德行,还是喜欢以“老奴”自居,按理说这个时候他也该改自称了,可是看样子还是不打算换。

    冷锋反手摸了摸走过来的踏雪,这蠢马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偷偷从秦岭跑了出来,还找到了他这个主人,看样子马这种动物嗅觉是真的灵敏,想必阿史那阿伊那一天就是靠自己白马一路追到了冷府。

    他对龙影说:“送我到这里就行了,你回去告诉皇帝,开始准备应对蝗灾吧,接下来我要躲在家里当宅男,这也是帮他演戏。”

    龙影点点头,两脚踢断了平板车的车辕,骑着光背的马就离开了。

    老元对冷锋拱拱手:“家主,老奴也回天下楼了,用‘以本伤人’的手段对付王家,就要从煤炭上下手。”

    为了答谢幻灭易君成为本书第一个舵主,作者今天还要万一下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