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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顺利
    这可比撬银行金库简单多了,保险库甚至没有锁门。

    不得不说防御局还真是太大意了,恐怕是因为这个年代还没有以后那么乱吧,坏蛋也没有那么疯狂,所以他们懈怠了。

    这是一个洁白的房间,所有的陈列品宛如博物馆的藏品般整齐地放在了玻璃罩子里。47目光一扫立刻就找到了目标物品,非常显眼的金黄色,实物比图纸上的画更加耀眼,也更加邪恶。

    那金色的柱子有三十厘米高,上面的七神魔栩栩如生,特别是那章鱼的眼睛和它们的触手一样多,密集地出现在脸上,活灵活现,好像在观察世界一样。

    二话不说上去就要拿上东西,不过很快47发现在柱子隔壁还有一件东西,是一件矛头,历史悠久可是利刃依旧闪烁寒光。

    47记得在猎魔人的笔记中提到过这东西:“朗基努斯之枪?”上帝之子耶稣就是被这把枪戳死的,因为枪的主人就叫做朗基努斯,他戳死了上帝之子,完全可以吹一辈子了。

    47要是有机会戳死个神仙或者神子,肯定会吹一辈子。

    这东西能戳死耶稣,不知道能不能戳死再生侠。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既然见到了传说中的朗基努斯之枪,那就没有理由错过。

    47果断拔剑,将两个玻璃柜子砍开,拿上两件东西,迅速离开。

    此时距离他破坏摄像头已经过去一分多钟了,估计再马虎的警卫也该发现问题了,所以47毫不停留原路返回。

    等到他再一次钻出下水道,才听到身后传来了警报声,一切都很顺利,他们警觉得太晚了。

    “看来小偷的工作比杀手的工作要轻松,你是不是要考虑改行了?如果是的话,我不欢迎你。”我寻思也不知道是什么高科技,还真以为犯罪分子也有三六九等,小偷就不如杀手了么?

    47可不歧视小偷,大家一样非法乱纪,杀手固然威名赫赫,但小偷也有用武之处。在哥谭市,47学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永远不要小看小人物。

    东西既然到手了,那么是时候离开了,47可知道防御局还有几个高手,在对方发现自己之前要先走一步。

    只是47也不知道要去哪,他拿出老板娘给的罗盘,根着指针的方向前进,希望这个命运罗盘能靠谱一些,据老板娘说这个罗盘几经易手,最后一任主人是个纵横加勒比海的海盗,罗盘能指引人心中的向往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