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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二章 互相指责
原因,当然不会有人故意去看这么一条律法,而他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之前看见过一次,所以现在还有一些印象。

    现在的南齐朝审案都是要讲究证据的,除非是真的拿不出实质性的证据,又能够确定有罪行的可以判决外,其余的都是需要足够证据的。

    就像是姜览现在所说的一样,梁奕的确遭到了抢劫的事情,但是这一切只是和朱老三那日带的人有关,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姜览和大当家的一行人有这样的想法,毕竟抓住他们的时候是在文安县外,而梁奕当时还在驿站的位置,凭借着这个都不能以刺杀朝廷大臣的罪行给他定罪。

    梁奕从一开始也是明白这个道理的,所以就没有想过要用这个罪行给大当家的他们定罪,而是用其他的罪行,方便找证据一些。

    当然,真要严肃处理的话,这点儿嫌疑就足够定罪的,不为别的,就因为马车里面坐的是云阳长公主,外面坐的是即将上任顺元总督的正二品大臣梁奕,就已经是属于特殊的情况,应该是特殊的处理才对。

    “如此说来,姜览所言就是真的,并没有虚假的,那么按照我南齐律法,最轻的只需要杖责二十或者是充军两年即可,而他有检举的可以从轻处罚,只需要杖责十次即可。”

    实际上真要选择的话,很多人都宁愿选择后面这个惩罚。

    别看杖责二十这个惩罚不是很严重,但这是由实木板子打的,而且不会放水,每一板子下去都是用尽全力的,一般来说身体不好的恐怕五板子就招架不住,十板子下去将人打死都是有可能的,二十大板在没有特别吩咐的情况下不死也是半残。

    要是充军两年的话,这段时间内虽然不能够得到相应的俸禄,但至少在吃饭和生存这方面不再是问题,就算要上战场,也不一定就会丢掉性命。

    像是姜览这样的孤家寡人,选择去边境的军中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二十大板不一定能够承受的住,现在梁奕给他减免了罪行,这样的话十大板就是最好的选择,而这样的判决也是他能够接受的,所以不准备有异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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