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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上任
出来送到江陵的监察院去作用不大,反而还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毕竟林仁钊在大梁府是根深蒂固的存在,估计消息连送出去都是问题。

    直到梁奕这位钦差的到来让他抓住了机会,后来之所以抓了三十多名官员,其中至少有一半的证据都是陆舒提供的,从一开始梁奕就对他有好感,这会儿同在一个衙门共事自然不会拒绝他的好意。

    接下来的几日时间梁奕没有着急查案,而是协助陆舒处理先前遗留下来的,在李哲没有到来前他还不想表明真实来意,即便是知道陆舒会同意。

    他来大梁府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找出林仁钊贪污的证据和银子存放的地方,这事朝廷派钦差来查没问题,监察院的官员来查同样没有问题,在大梁府由陆舒来查也是没有问题的,唯独以他现在的身份是不合适的。

    一个监察副使当然有监察本府官员的权力,不过首先要看调查的是谁,从三品和以下的官员监察使恨不得让自己的副手去查,而一旦超过这个品级就不会那么愿意,查办的官职越高得到的好处自然越多。

    原先梁奕是以钦差的身份前来,是完全符合的,那么陆舒不满也会极其的配合,而如今他是监察副使,一个副手要越过他查案不引起不满很容易,然而这又是皇上亲自下令的,陆舒表面上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配合,背地里肯定有不服的地方,一来二去不仅不会有帮助,甚至会变得越来越困难。

    梁奕愿意和陆舒交好,但是真正了解的方面还很少,在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梁奕不想去冒这个风险。

    李哲来了之后这个顾忌自然没有,到时候以李哲的名义去查,陆舒和梁奕都是副手,这样一来名正言顺,不会引起其他的麻烦。

    当初皇上说让李哲前来梁奕没有拒绝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以他们两人的关系好办的多,要是来一个不合的知府,尽管梁奕有信心可以完成,但是几倍的难度能避免就避免,头铁也要用对地方。

    李哲没有这么快,圣旨需要先从江陵送到应天府去,李哲将一些事情交代过后才会启程前往,加上一路上耽误的时间,恐怕到了大梁府也得春节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