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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刑部规矩(2/2)
纵然有些不甘,最多也只能将这件事存疑之处重新订正,令那县尉将卷宗重写一次。

    可若这少女不过是城中富户,或是机缘巧合之下,学了些功夫的寻常百姓,未曾涉足江湖,却因某种原因死在这里,那么严令便要将这案子彻查到底,为枉死之人讨回个公道来。

    王安风看向严令。

    青年身躯挺得笔直,眉目冷肃,隐有寒意。

    这正是法家子弟手中横刀饮血之处。

    也是法家子弟喋血之处。

    王安风心中叹息,想了想,道:

    “那少女身上可有江湖厮杀的痕迹?”

    严令神色越发沉凝,摇了摇头,道:

    “未有。”

    “我方才看过,她身上除去了喉咙处致命伤,常见要害处并无什么伤势。”

    王安风道:“也即是说……”

    严令颔首。

    武者若是要行走江湖,免不了要厮杀,既是刀剑相向,则必然会受伤,可这少女身上却没有丝毫厮杀的痕迹,那么就有很大的可能性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无辜丧命的寻常百姓,或是习武强身的富户中人,虽然也有可能是那些娇生惯养的世家子弟。

    可是大秦惯例,遇到这种身份未明的案子,可直接当做是大秦百姓处理。

    江湖和朝堂关系紧张,彼此素来都极为克制,可于此事上,大秦却是寸步不让。

    当年大秦立国之时的第一位刑部尚书,在断首崖血战三日之后,怒目圆睁,像是个疯子一样,朝着十数里外不知道多少江湖高手破口大骂。

    那一日他孤身行了八万里路。

    那一日他拎着刑部才铸好的大鼎生生砸塌了七座山门。

    最后带着整个江湖的暂时退避,和以血淬火的八方鼎,回到了天京城中。

    那鼎中放着一颗人头。

    当时乱世方止,江湖势力极为强盛,不逊朝堂,这人头的主人杀性未除,因口角之争,随手杀了个习武之人,当时其江湖地位颇高,说此人习武,算是江湖中人,大秦无权干涉。

    第一位刑部尚书三日之后去世。

    江湖中人不忿,那男子的发妻如同挑衅一般,在那位尚书的头七之日,复又光明正大地杀了另一个武者,径自归山,宴饮达旦。

    第二日酒醉方醒,听得了门外极为有礼的敲门声音。

    门童开门,看到了一位额系白布的中年男子。

    那男子笑容温和,道一声叨扰。

    腰悬狴犴金令。

    这一日,大秦上任八天的第二位刑部尚书身穿白衣,行了八万里山河,孤身而来。

    站在了那女子山门之外。

    手中提着染血的方鼎。

    浩浩大秦乃立。

    ps:第二更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