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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来自美国能源部的订单
计划经济背景下的人敢无视这些了。

    包处长虽然当了多年外事官员,但对资本注意的商务谈判,还是太嫩。

    顾骜惋惜地说:“处长,我给你个建议——这都是未来很重要的要价谈资。当然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您如果想的话,完全可以把这次的事儿捞为政绩。我跟你没有利益瓜葛,所以才这样直言相告。

    如果下个月我们要去伊拉克,见那边的官员。要是我们能拿出一张合同复印件,告诉他们‘美国能源部都买过我们的货,而且还有长期战略合作的意向’。

    那么我敢保证萨达姆总统手下那些人,对我们实力的信赖度肯定要提高好几倍。甚至未来几年、不管去什么国家,您帮这个单位推销生意,都能事半功倍。”

    包处长还是不解:“下个月去伊拉克,是卖导弹发射井基地用的大制氧设备啊,这个是制氦的,完全不搭介吧?”

    顾骜有些恨铁不成钢了,但也只能耐心:“处长,外国人讲究商誉和品牌的,不像我们,国家计划命令你相信谁的质量,那就相信谁的质量。哪怕是不同的产品,只要是同一家公司的商誉,都是可以作为实力的重要证明,能当好多年敲门砖呢。”

    他苦口婆心地对包处长解释了足足十几分钟,总算把包处长略显老式的脑筋转了过来。

    他将信将疑地确认道:“这么说,你觉得‘甚至宁可卖给美国能源部的单套设备少赚10万20万美元外汇’,也要把长期框架协议弄来?甚至只是求一个‘让美国能源部牵头出面盖这个章’?用这个订单的少赚,换取未来的细水长流?”

    顾骜的回答非常坚定:“对!当然如果美国那边能源部能出面的话,我们这边也要有部里局里出面背书,不能只是靠国企单打独斗签约了。”

    ——

    (上面已经三千字。这里针对本章第一部分,给不懂专利法的读者稍微解释两句。懒得看的无视,不影响你们阅读体验。

    法律上之所以为“发明”设置保密的反悔期,主要是鼓励大家更多的把原本作为商业机密保护的技术,申请成发明。所以要给绝对技术领先者以后悔的机会。

    比如一个人如果知道自己领先全人类30年、而发明保护期只有20年,那他就不该去申请专利。而是先自己独门秘密使用29年,估计人类中的第二名快超上他了,他再去申请发明,这样就可以总计独占49年的好处。

    “后悔期”就可以鼓励那些不知道人类第二名离你还差多远的人,出于保险起见先去申了占住坑,然后等18个月保密期快到了,看追赶的同行还毫无动静,那就再反悔撤回。

    另外,申请撤回后,专利局收的申请费是不退的,这部分钱占了各国专利局很大一部分收入,所以自然会进一步促进反悔期制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