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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那头王书生被胭脂一番话说的哑口无言,也不禁有些羞恼起来,“你何苦这样计较?左右她只是一介屠户的女儿,死活越不过你去,你又何必闹个天翻地覆?”

    吴屠户家常年杀猪,又有儿子帮趁,如今开着大小三间肉铺,名下上百亩地,怕不能有个近千银子的家财。他只有一个小女儿,打小也是千娇万宠,早就放出话去要找个体面的郎君,能给到两百两银子的嫁妆。

    自打那次上元灯节见了王书生,那小女儿便害了相思病,非他不嫁。吴屠户没奈何,只好辗转请人找到了王书生的姑妈,开门见山的说愿意承担王书生从今往后的所有开销,有了外孙外孙女也必然不会薄待。

    而王书生的姑妈是个有野心的,很瞧不上胭脂的家世,也怕日后拿捏不住。又见那屠户的女儿生得膀大腰圆,想必是个好生养的,两人竟一拍即合。

    王书生原本是不愿意的,奈何拗不过这个自小疼爱他的姑妈,只好半推半就的去同那姑娘见了一面。

    谁承想屠户的女儿长得丰、乳、肥、臀,好像汁水饱满的蜜桃,竟又是另一种风情。难得又含羞带怯,既带着乡间姑娘的野性,又不是想象中那般粗鲁,说了两回话之后,得知她对自己一往情深,王书生心中难免涌起一点虚荣心和骄傲,也就不像一开始那样排斥了。

    屠户女儿也是个有心计的,见八字有一撇就打定主意抱着不撒手,日日往学堂里跑,也不忘了去探望王书生的姑妈。

    今儿送一提猪蹄膀,明儿又是个煮的稀烂喷香的大猪头,不出半月就把这俩人养的溜光水滑,满面红光,打个嗝都是荤腥气,哪里还能看见一点原先的穷酸相?

    且不说王书生的姑妈早就认定了这个外甥媳妇,就连王书生自己也十分动摇。

    跟胭脂相处固然令人喜悦,可胭脂却不像吴姑娘这样放得开,又对自己百依百顺,宁可倾尽一切。须得自己耗费精力心神相处不说,到如今连小手都没让自己拉几下。原先还不觉得有什么,可如今有了对比之后,王书生也渐渐地有些为自己鸣不平。

    那般的小鸟依人,以自己为天,又有银子上的实惠,哪里能有几个圣人守得住呢?

    于是原先跟胭脂的浓情蜜意也不免被这些给冲淡了……

    “你简直无耻之尤!”

    胭脂实在忍无可忍,当真是觉得自己之前瞎了狗眼,干脆上前一步,狠狠地扇了他一个耳刮子。

    “从今往后,你我再无瓜葛,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不打搅你同吴姑娘的好事,你也别到跟前恶心我!若再胡闹,我便去翠屏书院告诉院长!”

    什么东西!

    非但不知悔改,反而还妄图享齐人之福?

    什么叫“越不过你”,合着什么功名都没有的,就想妻妾同堂?

    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两个人认识至今,胭脂一直都是温柔大方的形象,莫说动手,便是粗话也没有过的。然而今日,却在大街上公然扇了自己的耳刮子!

    也不知是吓蒙了,还是直接被打蒙了,王书生大张着嘴巴,眼睛都直了,傻呆呆的看着胭脂说不出话来。

    殊不知胭脂这一巴掌不光把王书生吓呆了,也把那头三个男人唬了一跳。

    三人本能的对视一眼,然后便齐齐往这边冲来。

    “姐!他怎么你了?”

    “江姑娘,没事吧?”

    “混账,青天白日的就敢对姑娘动手了!”

    也不知是谁推了一把,王书生咕咚摔倒在地,神志也给摔了回来,可听清他们的话之后立即气炸了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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