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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重回百乐门
    林沫在那里站了两分钟,觉得有些累了,毕竟她穿的是高跟鞋。

    说起这个高跟鞋林沫也真的很想吐槽。

    小应对她是真的很严苛,她是不喜欢穿高跟鞋的。

    嗯…

    也不是不喜欢吧,就是觉得穿高跟鞋很累,而且走一走还会崴到脚。

    高跟鞋对她来说,比起讨厌更像是一个麻烦。

    但是小应根本就不管林沫喜欢不喜欢,强硬的让林沫穿在脚上。

    四个月的过程,林沫虽然穿着还是觉得很累,不过不管是跑是跳又或者是疾走,都不会崴脚了。

    她也问过小应为什么她要穿这个,小应的解答也非常的简单。

    因为好看。

    他拿了一本杂志给林沫看,上面写着关于高跟鞋和女人,说穿高跟鞋的女人,走起路来如同骄傲的天鹅,优雅到脖子。一个完整的女人,应该是既会穿优雅的高跟鞋,又可以脚踏平底鞋在泥土地上接地气的生活。

    脚踏平底鞋林沫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接地气的生活基本上就是林沫之前的生活,但是高跟鞋对于林沫来说就是难题了。

    而小应的话说的很毒舌。

    “小沫沫,你打算让别人继续抛弃你,嘲笑你,你就一直穿你的平底鞋穿到死好了。你永远都不会变的性感,就也不会真真的了解什么是女人味。你永远都变不成白天鹅,只能是人人看不起的丑小鸭。”

    林沫就因为小应的话,穿了四个月的高跟鞋,只要下了床就一定是穿高跟鞋,她连拖鞋都被小应没收了。

    幸好她的自我修复能力很强,要不然这双脚估计是要废。

    她穿上高跟鞋以后确实觉得整个人和从前不同了,抬头挺胸的感觉很好,最开始她连走路都有点儿困难,后来也就慢慢好起来了,有的时候她坐下来的时候那种慵懒的感觉也让小应觉得十分…满意。

    余姐来的很快,后面跟着晁邵。

    晁邵在看到林沫的时候整个人都愣住了,他是从最开始就认识林沫的,那个时候林沫还是个大胖子,头发给人的感觉也是油腻腻的,看上去真的不会让男人有什么感觉。

    后来呢,他在百乐门见到了林沫,这个女人虽然瘦了,可是整个人完全没有一点儿女人味儿,甚至可以用很普通来形容了。

    现在的林沫…

    真的可以用很漂亮来形容了,皮肤像是羊脂玉,唇色艳红充满诱惑,头发披散在那里形成自然的弧度,让人看上去觉得很舒服。湛蓝色的裙子,漂亮的高跟鞋…

    晁邵咽了眼口水,这个女人这几个月是去整容了么?

    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林沫有些困倦的靠在阿金的身上,这个高跟鞋走路的时候还行,这么站着真是会累死人,在燕骸拍了拍她的时候,才抬眼看了来人一眼。

    余姐在看到林沫有些不满意的看向她时,心里不由得一紧,然后赶紧笑脸相迎。

    “很久没见您了,您变漂亮了。这次来您打算和我们做什么交易呢?”

    林沫揉了揉开车开得有些发酸的手腕说道:

    “我要一批太阳能发电机的零件,还有相关的配件。顺便我要在这里住一个星期,在这里转转。看看有没有喜欢的东西。”

    说到这里林沫低声笑笑说道:

    “上次你哭着对我说,没什么筹码,经过了这么久,你应该有什么筹码与我交换了吧?不会还是两手空空吧?”

    余姐听到这里,自信的摇摇头,她确实在林沫走后非常努力的经营这个安全站,把能控制住的东西全部都控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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