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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主公,力拼不成我便谋之
高贵、典雅的气息,其优美清瘦程度无一不呈一个美字,另外,她对所写的文章内容亦生一番考究,要求最好能完美体现它的字意,两者相互相承,两相映辉。

    而陈白起对于自己擅长写怎么样的字,她早了然于胸,因此特地挑选了一首。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

    何彼苍天,不得其所。

    逍遥九州,无所定处。

    时人暗蔽,不知贤者。

    年纪逝迈,一身将老。

    因朱春山与陈白起两人闹起的争执有点大,周围都围站着士子,因此陈白起并未刻意留意身边之人,就在她埋头专心致志写字的时候,却不知一披头散发,身穿广罗士袍的白发老者,悄然踱至她身后站着,背着手弯着头,两眼睁大地看着她书写。

    估计他对这传说中的盲写亦有兴趣。

    他见她每字都无一不差地落于原处位置,不出分格,准确无误,心中着实讶异,再一字一字看去,这书法倒入不了他眼,但他嘴里挨字念去,只觉慢慢有了意思,到最后一句,不禁在心中大呼一声“妙!”。

    至于书法如何,已被他忘却,只沉迷在她的诗中。

    就在众人讶异陈白起确能盲写之时,都一并忘了同在书写的朱春山,朱春山愤然搁笔,发现陈白起身边围了一大群人,而他这边却只有零星几个自家族中子弟时,便气红了脸。

    他推开身边之人,便冲了进去,见陈白起此时正已搁笔之时,便不客气地抄起她方才写好的竹简,扎眼一看,先是满脸不以为然,到后来却是怔愣失神。

    “陈焕仙”所写字体并不是他所认识的任何一种,却不可否认,这字虽看起来瘦骨嶙峋,但整体一观,却有一种伶仃清丽、流畅无比之“美”。

    一般新奇事物皆会给人带来一种不一样的冲击与视觉享受,哪怕它并不一定能胜过以往的旧事物,但创新一项却是能令人另眼相待,多刷新一些印象分。

    朱春山只觉手上之物如有电蛰手一般,“啪哒”一下掉落桌案,面色惶惶。

    “此乃何诗?”

    被扔在桌案的竹简此时被一疏发张狂的老者拾回手中,相较于朱春山的粗鲁,他的动作显得如此珍重,他连一丝余光都没给朱春山,而是向陈白起询问。

    陈白起摘下蒙布,见面前一疏眉凤目的老者微笑向她询问,略怔了一下,便下意识垂目揖手答道:“猗兰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