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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二十七故人(改错字)
    何为佛,佛者,悲天悯人,慈悲为怀。何为佛修,人也,私心为上,内心繁杂。

    沧澜的佛修,都是人,不是佛。

    印光此去,是为了压制住体内的魔气,使其能恢复灵台清明。他原本就是个只争朝夕的人,看中现在,不管未来。在魔气的侵蚀引诱之下,他便也放纵了。

    所以那天晚上,他丝毫没有犹豫便吻了上去。他喜欢她,所以想和她在一起,这天经地义。可是他修佛,而陆芫修道。自古佛道不能结合。

    他离开正是因为不想勉强她。离开不代表不想得到她,正是因为想得到,所以才离开。

    他要她有一天心甘情愿同他在一起,而不是因为他的引诱和强迫。

    只是印光以为这一去是顺利的,不料中途出了一点小问题,这才耽搁到了现在。

    但愿,她不会生气才好,印光想到。

    他走在城中,百姓看他的眼神都有些奇怪,春晖城也很多年没有出现过和尚了,但是总还是有人记得,能出现在南玄的和尚都是大师。

    这样丰神俊朗的和尚,倒是很容易让人心动啊。路边总有些姑娘脸红心跳得朝他抛媚眼,可他却只一步一步走着,恍若未闻。

    同样的一幕,也发生在花溪镇,陆芫换上一身绣着千年莲的红裙,又在额上画着一朵金色的莲花,便带着七七出门了。

    盛装之下的陆芫,远比平日更漂亮。精细描绘过的眉眼,实在是美到灼人眼球。她的美,美在如同世间最艳丽的牡丹,是热烈的,是刺眼的。

    美得具有攻击力,轻易便能留在他人的脑海之中。

    雪白的脖颈,半露的肩膀以及微微能看见轮廓的酥/胸,都让人脸红心跳。

    她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在街上穿行,似乎根本一点也不在意周遭人的反应。索性印光那厮不在,哼,那当初的约定便再做不得准了。她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气死他!

    估计那还远在春晖城的印光是万万想不到,平日里冷静聪慧的陆芫也有这样孩子气的时候。

    因为他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到,便故意来气他。

    这街上虽是热闹,可百花节原本的主题就是花,陆芫因为沧澜版“百科全书”的缘故,开了个小挂,知道在花溪镇中的最佳赏花位置。狗蛋再三保证那地方隐蔽得很,保证没有其他人。

    狗蛋虽然跳脱了些,可是他说的话还是靠谱的。于是就带着七七买了些吃食零嘴的,就往目的地去了。

    在狗蛋的描述中,那是一个悬崖。

    就在棠山之中,悬崖的对面就是翠山了。那里地势险峻,一般人是绝对上不去的。可是同样的,那里的景色也是一绝。

    这里常年翻涌着蓬勃的雾气,那云雾翻腾之势美不胜收,周边生长着山樱,碧桃,地上长得银白色的晨星,也生着粉白色的粉碧。就连随意在山崖上攀附着的花都是极美的,一大朵一大朵的鲜艳的红色,花瓣繁叠,耀眼得很。

    花香浓郁,偶尔一阵风吹来,仿佛置身在一片花海之中,这是真正的花海,由许许多多的花组成。

    这样子的地方,最适合谈情说爱。

    很是不巧,陆芫她们才刚刚爬上这山崖,便听见一阵滑腻腻的女声道:“谢哥哥,这里真的好美呢,人家好喜欢哦。”

    这声音实在有些矫揉造作,听得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陆芫一听,便觉得她和七七不适合上去了,徒惹尴尬罢了。她正欲转身离去,却听见一句话,顿时她就停住了脚步,七七小声地问道:“怎么了?”

    那被人称为谢哥哥的男子,正用宠溺的语气说道:“我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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